今天给大家讲讲宋朝皇帝的故事,欢迎关注哦。
历数中国古代皇帝,宋朝皇帝也许活得最憋屈,有这样一件事可以稍微解释一下:
有一次,宋仁宗的一位妃子向他抱怨道:“官家,你不能下圣旨,给我们加点工资吗?”
很久没涨工资了,花钱大手大脚的妃子月薪不够,想让皇帝开个金口涨一点。
仁宗笑着说:“我下令也没用。”
妃子说不信:“你是皇帝,金口玉言,谁敢不听?”
仁宗说:“如果你不相信,那就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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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仁宗写了一张给某某公主加薪的文章,让下属送到办公室官员那里。但没过多久,该文章就被管理后宫费用的官员退回,并回答说:这是不合规的,不能处理。
妃子叹了口气说:“原来皇帝也说不算。”
不仅仅是有时候吗?很多时候都不算。宋朝皇帝的权力受到限制,这在发布圣旨时更为明显。
宋朝的圣旨并没有像许多宫廷剧那样覆盖皇帝的宝印,而是会有一大串签名,包括:首相、副首相、中书舍人、给事、接受圣旨的尚书省官员、制作圣旨的工作人员等,其中没有一个,圣旨可能无效。
现在公文的所有经办人都要签字盖章,这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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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宋朝的皇帝只是国家元首,不能直接指挥政府,而发布圣旨是政府的行为,只能由代表政府的宰相机构发布。@ 宋代绕过宰相机构的任何圣旨都是违法的。
不仅是发布,从起草到生效的一整套程序都非常严格和不可或缺;任何环节的问题都会让圣旨流产,即使这个圣旨是皇帝直接授权的。
在皇帝提出建议之前,宰相通常会先写一封类似草稿的信。皇帝读完后没有问题,然后把信转到中书省,中书舍开始起草,也就是草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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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舍人有两个职责,一是“制词”,即根据皇帝的意愿起草圣旨;二是宣行圣旨。在圣旨成文之前,皇帝的旨意被称为“词头”。如果中书舍人认为“词头”不合法,他们可以拒绝草诏,这就是所谓的“封词头”,这是宋朝法律赋予中书舍人的特权。
如果皇帝不得不下令,中书舍人拒绝下令,该如何处理?这可以由次舍人起草,但次舍人也有“封词头”的权利。@ 中书舍人可能会“扼杀”一个不合规合法的旨意,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
宋神宗三年后,王安石想将亲信李定破格提拔为御史,神宗也批准了。然而,李定性格不好,名声不好。负责起草的知制高(中书舍前身)宋敏封还词头,拒绝起草诏书,三天后辞职;另外两个接班人也以“珍惜朝廷法制”的名义再次封词头。为了提拔李定,神宗和王安石罢免了不听话的知制专利,任命听话的知制专利重新起草,使李定成为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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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书舍人认为词头没问题,或者不敢得罪皇帝,把圣旨写好,得到皇帝的认可,那么写好的圣旨应该用黄纸抄下来,也就是“录黄”,然后由中书舍人“宣传”。宣传其实就是让中书舍人在圣旨上签名。如果他不愿意签名,就等于驳回了圣旨;中书舍人对圣旨没有异议。签名程序完成后,称为“书店”,圣旨将发送到门下省审核。
门下省负责审核记录黄色的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他也驳回了圣旨的权利。
南宋初年,宋高宗想封一名为自己治病的皇家医生为“武术医生”。结果,黄被门下省的一名拒绝。原因是他违反了技术人员奖惩规定,违反了“伎俩法”。高宗说,这是一个特殊的例子。让我们放手吧。但这个名字叫富直柔,在这件事上很难,但他没有通过。高宗别无选择,只能恢复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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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件通过了黄色记录的审核并签名,则称为“读书”。在“读书”之前,省长不能先签字,否则将违反规定。只有在“制词”、“书行”、“读书”三个程序完成后,圣旨才能真正到达尚书省,由宰相机构执行。当然,宰相也必须在圣旨上签字,否则圣旨不会生效。
因此,除了皇帝的玉玺,宋朝圣旨上还会有一长串签名。这种签名不仅是权力,也是责任。我们应该对圣旨的后果负责。例如,在电影和电视剧中,皇帝口头授予圣旨,太监记录下来,然后在宋朝发布的场景是不可能的。
圣旨生效并开始实施,是否没有任何限制?不,还有一个相当于监督圣旨的关卡——台湾建议。皇家历史有台湾建议的责任和权利,可以审查甚至改变圣旨。在之前的故事中,虽然王安石如愿以偿地将李定任命为皇家历史,但他很快就被其他皇家历史弹劾并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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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宋朝没有通过上述程序的圣旨吗?也有,但很少。这种圣旨被称为“手圣旨”、“内部批准”或“内部下降”,其程序是非法的,首相机构自然可以拒绝执行。因此,宋朝皇帝的权力确实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可能是宋朝法律制度健全和社会进步的体现。
正是在这一制度的制约下,一位独裁君主在宋朝300多年来从未诞生过。如果他们知道清朝皇帝可以随意发布圣旨,他们会非常羡慕吗?
宋朝皇帝有多委屈? 你自己的圣旨必须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