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历史悠久,又称“鬼婚”、根据冥婚对象,“阴婚”或“阴婚”也可分为死者之间的婚姻和死者与生者之间的婚姻。《周礼.地官.媒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与冥婚有关的文献:“掌万民判,男女成名以上,都是书年月日名,让男30嫁,女20嫁..那些被禁止搬葬的人和那些结婚的人”,可见周代人们已经结婚了,尽管朝廷“违反了礼物”、禁止“乱人伦”等方式,但在民间依然盛行。
汉代经学家郑玄对《周礼》注释说:“迁葬,叫生时非夫妻,死时既埋,迁之,使相从。战争,十九以下,未婚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也是乱人伦也”,他特别说明,迁葬和嫁葬都是冥婚的方式。然而,被葬为无关紧要的男人和女人,因为他们没有结婚而死,所以生者(死者的家人)决定结合起来,所以他们把他们的骨头埋在同一个坟墓里,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阴间成为夫妻。婚姻战争是由家人为他们举行的婚礼,因为他们生前已经有了婚约,但他们没有结婚。然而,郑玄认为,死者和死者的婚姻并不重要。无论是死后一起埋葬,还是生者和死者结婚,都是违背人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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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汉代的冥婚记录相当罕见,许多学者反对冥婚,但根据1947年在洛阳李屯发现的东汉墓葬,汉代也有冥婚,最著名的是曹操在东汉末年为他的爱子曹冲举行的冥婚。
史载曹冲十三岁因病去世:“(曹操)言则流涕,为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丝,命宛侯据(曹据)子聪(曹聪)奉冲后。二十二年(217),被封为聪邓侯。黄初二(221),追求后冲为邓哀侯,加号为公。”在文昭甄皇后(曹丕之妻甄氏)的亲属中,曹操选择了一个亡女成为曹冲的妻子,并要求曹冲的同母兄弟曹根将儿子曹聪传给曹冲。
然而,曹操的儿媳并不是甄的亡女,而是东汉著名士兵冰原早逝的女儿,但冰原以遵守儒家礼仪为由拒绝了。冰原说:“葬礼,不是礼物。原来的自容于明公,公众对待原来的人,可以遵守训练仪式,但并不容易。如果你听到明公的命运,那就是平庸,明公怎么想呢?”虽然冰原拒绝了婚姻,但他后来被任命为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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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志怪小说《搜神记》中可以看出魏晋南北朝的冥婚现象。成书于东晋的《搜神记》共收录《紫玉》、《徐马都尉》、《谈生》、《崔少府墓》等四个冥婚故事,女主角的身份都是出身高贵的女鬼,与出身普通的男主角谱写了一个人与鬼的爱情故事,这是世界上不可能发生的。
例如,在《谈生》中,男主角谈生是一位40岁的老书生,还没有带妻子。一天半夜,一个15岁或16岁的女孩突然出现,说她想嫁给他,但条件是谈生三年内不能带火照她。谈生想了想,答应娶她为妻。两人很快结婚两年生下一子,期间谈生如约没有拿火照妻子。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谈生对妻子的外表非常好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谈生在妻子睡着的时候偷偷拍了一张火照。他突然发现妻子的上半身是个漂亮的女孩,但下半身是白骨头,非常害怕。妻子醒来,叹了口气,说夫妻的命运已经尽可能离开,但不愿放弃儿子,所以拿出一件漂亮的衣服给谈话生,让他卖掉衣服抚养儿子,然后撕下一个角落作为纪念品离开。之后,他拿着衣服在市场上出售。结果,遂阳王发现这件衣服是他女儿生前的衣服。如果他想诚实地解释生活,他会向遂阳王解释与妻子发生的事情。但遂阳王不相信。他亲自去女儿的坟前检查,发现坟墓完好无损。然而,当他打开棺材时,他发现里面有一个中国衣服的角落;遂阳王打电话给谈生的儿子,发现他的外表和女儿非常相似。他相信谈生说的话,认出他是女婿,并建议他的孙子当侍者。
虽然《谈生》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它的故事结尾指出了为什么民间还有冥婚的原因之一。虽然冥婚不能“去寺庙,继承后代”,但冥婚最大的功能仍然与普通婚姻相似,即通过死者建立两个家庭之间的婚姻关系,带来家庭利益。以唐代冥婚为例,当时门第观念极重,望族相互婚配依然讲究门当户对。例如,唐中宗的第二任皇后魏后,在中宗被废墟后,情况相当悲惨。武则天不仅流放了中宗一家,还流放了魏后的家人到遥远的钦州(今广西钦州)、荣州(今广西玉林容县、北流市)在此期间,魏后失去了父母和手脚。因此,神龙元年(705)中宗复辟后,魏后大费周章地为早逝的兄弟姐妹举行了冥婚,如魏迅的第三个女儿、魏迅的第三个女儿、崔道(清河崔氏)的第四个女儿等。
魏后选择的婚姻对象都是当时社会上享有盛誉的家族。比如兰陵萧氏是南朝至唐朝的名门望族,还建立了南朝齐梁两代;清河崔氏属于五姓七族之一。与世家大族的冥婚,依然可以提升魏后家族的京兆韦氏。比如魏谋和清河崔的第四个女人的冥婚,改葬队伍是前所未有的。魏后把弟弟的婚姻举办得相当漂亮,也为崔和魏在京兆赢得了巨大的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中国冥婚的长期发展历史不仅抚慰了许多死者家属的心灵,也通过死者为双方家庭带来了实质性的社会和政治利益,巩固了家庭声誉,或者为统治者提供了政治工具,这也是当今民间冥婚所没有的特点。如今,中国大陆的一些农村地区偶尔出售和盗窃女性尸体,这是古代冥婚的遗迹。从当代的角度来看,迷信和违法是不可取的。
冥婚在古代民间盛行。举行冥婚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