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李商隐的故事吗?
说到李商隐,大家可能都会想到这首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眼泪开始干”。然而,《锦瑟》中的“庄生小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将诗歌的审美体验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李商隐的诗歌成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强调爱情、生活和情感体验。所以他的诗是感性的。难怪有人说他是“情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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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的感情不仅关系到爱情,也关系到他对世界的感情。他曾为儿子写过一首长诗《骄儿诗》,与左思的《骄女诗》相呼应,李商隐和左思成为古诗中最受爱戴的父亲。在写这首诗的时候,李商隐已经40多岁了,这是他生活中最糟糕的时候,他的儿子只有4岁。整首诗不仅表达了儿子的聪明和可爱,也表达了他对儿子未来的愿景和希望。
这首诗比较长,现在摘录一些精华如下:
《骄儿诗》
我骄儿,美秀是无与伦比的。文宝未周,固已知六七。
知名姓四岁,眼不视梨栗。交朋相当窥观,叫丹穴物。
截得青云当,骑走任唐突。忽复学参军,按声叫苍吾。
儿当速成大,探雏入虎穴。万户侯,不守一经。
让我们看看李商隐是如何称赞他的儿子的。让我们来看看第一部分:第一句话以“我骄傲的儿子”开头,尽力表达他对儿子的爱。“美秀是无与伦比的”意味着他的儿子长大了,没有人能比得上他。最后两句甚至夸张了,“文宝未周,已知六七”。儿子还不到一岁的时候,儿子就已经知道六七的区别了。这样详细地说明了儿子的智慧,也说明了李商隐对儿子的观察非常详细。
让我们看看这首诗的第二部分。我儿子四岁时就知道他的名字,不像其他孩子那么贪婪和有趣。李商隐的骄傲是“交朋友偷窥,这被称为丹穴”。他的朋友们经常观察他的儿子,经常说他像山上的凤凰。这意味着他的儿子是不同的,他可以想象当时诗人心中的喜悦。
第三部分旨在表明他的儿子是如此天真、浪漫和可爱。这个小家伙有一个男人应该有的顽皮,但这并不过分。有个孩子娇憨,但并不愚蠢。他就像一个成年人,模仿老鹰和烈马的气势和形态,模仿军事戏剧中参军和猎鹰的表演,模仿用纱灯崇拜佛陀的成年人。可以看出,诗人明白,要培养儿子,他必须充满活力和广泛的兴趣,不要太在意一些有趣的恶作剧。这首诗说他应该对这些事情非常宽容。
在第四部分,男孩应该理解为国家服务,阅读一些军事书籍,学习真正的技能。结合李尚隐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想象,这种告诉儿子不要追求太多的文学,而是为国家服务,但也表达了作者对国家的影响。
整首诗的风格确实是一个“含泪的微笑”,这使得人们长时间无法平静下来。在这首诗中,李商隐不是唐代的伟大诗人,也不是当代大臣中的官员。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他对儿子充满了爱、骄傲和无限的希望。也许他的父亲自古以来就是一样的,对他的孩子充满了希望。
李商隐为4岁的儿子写了一首诗,写了一位父亲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