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小故事:
有一天,陈某人走在街上,突然从我身边冲过来,一个人抢走了我的手机。然后我喊道:“抓小偷,抓小偷!”我的呼喊吸引了不远处办案的警察叔叔。他们迅速攻击,抓住偷东西的家伙,把手机还给了我。
当我感激警察叔叔时,抢劫我手机的人突然喊道:“我是这里的省长,你不能抓住我!”然后这个人被拘留了。结果,他不仅没有保持官位,而且还被抓住了。
当然,上面的故事一定是我虚构的。但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唐朝,结果可能会大不相同。
,抢我手机的人可能根本不会受到惩罚,即使受到惩罚,也必须受到轻微的惩罚。
我想,你一定会说:“什么?唐朝这么强大的国家怎么会连这个法律思想都没有呢?你不会骗我们吗?当真以为我们没读过书?”
的确,所有上初中的同学都知道,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时期。“路不拾遗”、连我们现代人都无法企及“夜不闭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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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虽然唐朝确实很强大,但无论唐朝有多强大,它也是一个封建社会。在法律制度上,它必须“偏爱”封建贵族,我们想说的是一个封建制度——“官方制度”,以维护贵族阶级的地位。
所谓官当制,就是为官之人犯罪后,可以用官位抵制罪刑的制度。听起来很奇妙吗?小脑瓜子嗡嗡作响?但是,的确,这种官当制在今天的人眼里真的很荒谬,但在当时确实很流行,已经成为封建皇帝维持统治、赢得人心的关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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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当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但当时的官当制度并不叫官当制度,而是叫“爵当制”。
那一年,为了鼓励士兵们勇敢地杀死敌人,商鞅以军事功绩获得了头衔。简言之,你在战场上杀了多少人,当你回到营地时,你可以根据你杀死的“头数”获得多高的头衔。(当然,前提是你可以活着回来。如果你直接在战场上打嗝,你怎么能给你一个头衔?)
获得爵位后,你就有了贵族特权,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爵自二级以上,有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罪则已。换句话说,你的头衔越高,你的特权就越多。不得不说,商鞅确实是一位伟大的法学家,这一制度大大提高了秦军的战斗力,使秦军在变革后几乎战无不胜,成为其他国家的“虎狼之师”。
但也可以看出,当官封爵对人有多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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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一制度带来的统治优势,秦朝以后的汉朝继续使用这一制度。直到三国两晋南北朝,陈楠的《陈律》才将爵当制改为官当制。从那时起,爵当制统称为“官当制”。
也许你要问:“当官的人特权这么大,能不能胡作非为?如果他直接伤害了皇权,也可以减刑吗?”
这样说,不完全对,也不完全错。
不要把古代皇帝想象成傻瓜。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他们当然可以意识到我们能意识到的问题。很快,皇帝们发现了“官制”的缺陷。如果他们盲目地通过减少或免除犯罪官员的官位来抵制犯罪,就很难发泄他们的仇恨,犯罪分子的生存也是他们自己统治的一个大问题。
因此,颁布“十大重罪”尤为必要。所谓十大重罪最早发布在《北魏法》中,主要包括侵犯皇权、破坏家庭伦理的重罚。
然而,第十项重罪不是为了打击官员,而是为了打击八种贵族犯罪:“周礼”中的亲戚、姑姑、贤人、能干、功劳、昂贵、勤奋和宾客。隋唐以后,十项重罪改名为十恶重惩,成为限制官僚贵族的一种措施。虽然名称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基本内容仍然是破坏皇权和家庭秩序的犯罪。
宋朝以后,官当制度逐渐消失在历史的车轮上。直到元朝,官当制度才被完全废除,不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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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说,官当制度只是统治者维护统治、赢得人心的封建工具。通过维护犯罪官员的特权,官员们感受到了“皇帝的善良”,从而更加努力地为政府建设做出贡献。此外,这一制度还可以更好地激发人们对官位的期望,从而通过考试,进入仕途。“学而优则仕”这句话自古以来就流传下来。
然而,在当今社会,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管你是什么官位,官位有多大,一旦你犯罪,你就会被“斩下马下”。@ 违法的话,要老老实实承认服罪,减刑才是王道,但不要想着“走关系”来逃避法律责任。中国有句老话:“初一躲不过十五。”
唐朝的官当制是什么?影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