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忽必烈的理财大臣,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有兴趣的读者一起来看看吧!
一、大才王文统
自蒙哥汗命于漠南金莲川开府以来,忽必烈接纳了一批汉族士人,他们都是中州精英和硕德栖儒。
蒙哥汗去世后,忽必烈和他的弟弟阿里不哥分别在漠南和漠北召开了忽里台贵族大会,称他们汗流浃背。对于汗位的归属,双方爆发战争,军需支出巨大。忽必烈依靠中原汉地的财政支持,财务管理是重中之重。因此,他将这一事件交给了中书省平章政事王文统。
王文统,字以道,金北京路大定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人,曾中金王朝经义进士,从小聪明,记忆力超群。年轻的时候,他收集并阅读了历代诡计书籍,这些书“令人震惊”。金末乱世,王文统以“布衣”的身份在中原汉族诸侯之间游荡,展示了自己的抱负,得到了山东益都世侯李檀(金末山东红袄军首领李全和杨妙真的儿子。李泉和杨妙真,这些都是著名的人物,在山东等地,是左右三朝:蒙古、黄金和南宋模式的重要力量)欣赏,留作工作人员,军事和管理一切都应该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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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
李檀还命儿子李彦简拜王文统为师,李檀还娶了王文统的女儿,因此,两人的关系非同寻常。
忽必烈奉蒙哥汗之命率军渡江进攻南宋鄂州时,忽必烈的谋臣刘秉忠、张易等人都大力推荐王文统的才华超人。
忽必烈即汗位后,召王文统开平,任其为中书省平章政事,行中书省事于燕京,负责日常政务和财政,“凡民间差发、宣课盐铁等事,一委文统等裁处”
王文统的财务管理体现了巨大的智慧。“材料规模略大,朝士罕见”,成为忽必烈的“财政部长”,确保了国家的正常运行和国力的增强。设立了十个宣传部门负责地方政府,并颁布了一系列规定,以消除税收和官员治理的缺点。注重人才选拔,分为中书左、右三部分,完善制度。
二、发行中统钞
忽必烈对王文统的经邦理财技术增加了常识,时不时地“用尼龙的声音安慰”和“恨其见晚之叹息”。忽必烈曾经问过钱谷的计划。王文统“敷对明敏,不遗余力”,“以书委积,重为规划,授予一切计算,以备不时顾问”。
忽必烈考虑到王文统年龄较大,特许他不必工作,日常工作在中书省全权处理,遇到重大事件请示,完全下放给王文统。
忽必烈理财的王文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食盐讨论销售。
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忽必烈颁布诏书,禁止民间贩卖“私盐”,同时规定降低了讨论性食盐销售的价格,有利于政府向盐商批发销售,加强了对盐政的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比如山东盐运公司的年盐收入增加到2500锭白银。
二是整顿户籍。
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在王文统的主持下,对汉族户籍进行了整顿和分类,大致分为元管户,即已登朝廷且无变化的人;交参户,曾登记朝廷户籍,迁往其他地方,重新登记;遗漏户,即未登记朝廷户籍,细分为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等。,让他们按规定缴纳丁粮、丝绸或银包。
针对王投下征收的旧制度,王文统以“恩不上出,事情不同,政体不便”为由,采取了各行各业都输京师、各投下到中书省核实数关支的新办法,使国家能够直接控制更多户籍,增加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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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发行中统钞。
蒙古立国初期,各行各业都在本辖区发行使用自己的纸币,国家没有统一的纸币,造成不便和混乱。
王文统主政中书省,在全国发行中统元宝交钞,面值分为一拾文、文、三拾文、五拾文、一百文、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贯(二)、二贯十种,全国通行。政府的酒、茶、盐、铁主要是中统宝钞,废除了各种原有使用的钞票(旧钞可以兑换成中统钞票,避免普通人的损失)。
中统钞以所储白银为基础,钞票一贯相当于白银一两,允许人们用钞票兑换白银。
中统钞票的发行稳定了价格,促进了民间贸易,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他是忽必烈中统初期最值得信赖的大臣。然而,山东世侯李檀的叛乱给王文统带来了致命的灾难。
三、王文统之死
李檀是汉代最叛逆的王子之一。她控制着山东半岛和淮河以北,娶了东道王塔察儿的妹妹,娶了王文统的女儿。
王文统最早是李檀的手下,也是李檀的丈夫,他们的关系非同寻常,世人皆知。
当李檀在山东举兵时,许多人透露王文统暗中派他的儿子王鹏和李宇通风信。
忽必烈立即叫王文统,质问他:“汝教檀为逆,积有岁年,举世闻名。我今天问汝所策云是什么?它是对的。”
王文统很聪明,没有马上回答忽必烈的问题,说“容臣悉书”。
王文统提出书面答复,避免私通李檀。就在这时,有人从明水送来了王文统写给李檀的三封信。信中有“期甲子”等词。当王文统看到这封信时,他惊慌失措,汗流浃背。
忽必烈问:“甲子之期云是什么?(甲子,中统五年)
王文统辩护说:“李檀久蓄反心,以臣为中心,不敢马上发。大臣们想起诉陛下绑了很久,陛下加兵北方,犹未靖也是。和甲子相比,还有好几年。大臣们以为是,但他们的反期耳朵很晚。”
忽必烈怒不可遏,打断了他的解释:“无言以对,我拔汝布衣,授之政柄,遇汝不薄,何负而为?”
王文统也尽力辩白,忽必烈命令下入大牢。
之后,忽必烈召来窦默、姚枢、刘秉忠、王鄂、张柔等人,向他们展示王文统写给李檀的三封信,询问如何治疗王文统的罪行?
窦默等人说:“人臣无将,将而必杀。”其实是帮王文统开脱罪名,只有张柔大声说:“宜割!”
忽必烈又让窦默等人发表意见,大家都知道忽必烈意,都说:“当死!”
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2月23日,王文统及其子王因与李檀“同谋”罪被杀。忽必烈还诏令天下,说明王文统因国恩被极刑的真相。
现在,我们很难知道历史上王文统事件的真相,但从他与李檀的特殊关系来看,王文统知道李檀要叛逆,说他与李檀内外勾结,似乎证据不足。王文统知道这一点,并没有报告。放纵和保护李檀是确凿的。
王文统的死有点冤枉。王文统写给李檀的信是怎么寄给忽必烈的?这是非常微妙的吗?李檀叛乱,不可能背叛他的岳父王文统,拿出这封信,李檀在事件发生前,与汉王串通,共同举事,仔细思考,王文统大胆改革,侵犯了一些人的利益,涉嫌用刀杀人。
王文统赢得了忽必烈的信任。他年纪大了,是一个极端的大臣。他为元朝的稳定和强大做出了巨大贡献。从常识上讲,他没有参与李檀叛乱的动机。如果他知道但不报告与李檀的特殊关系,那么进退两难是可能的。“甲子”这句话可能是权衡之计,也可能有很多反思之处,王文统事件也涉及到很多人,李檀造反,与很多汉代世侯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影响了忽必烈对汉族世侯的信任和国策的一些变化。
他是忽必烈的理财大臣。最后的结局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