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古人打鼓鸣冤,会被县令先打?
事实上,这种显然是去冤枉或揭露贪官的人,但首先被政府殴打。一般来说,他们不遵守官方程序,如越级上访和小事大告。在官方看来,那些不符合礼仪制度或投诉制度的人必须先打架以示惩罚,然后才能审理此案。
在官方诉讼制度中,我们没有说不公正。一般来说,我们在电影和电视剧中看到的放置在衙门外的鼓被称为“鼓”。它有两个功能:
召集小官,展示身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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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每个官员都有自己的事情要负责。在古代,没有手机和喇叭。每个人都分散在各个地方。敲门表明县长有事要宣布,大家都赶紧聚在一起;
另一方面,敲打鼓表明县长回到衙门。毕竟县长也有很多公务要忙,不可能每天坐在衙门里给老百姓打官司。当他们在法庭上受到鼓励时,老百姓可以去衙门,因为他们需要抱怨打官司。
例如,在《儒林外史》中,描述了严监生妻子赵向严贡生起诉的场景。“第二天,一辆轿子抬到县衙门口。唐知县坐在早教堂里,大喊冤枉。知县叫递进词,然后批评“仰族亲属”
由此可见,县令什么时候坐在大厅里是有时间规定的,普通人只要在县令坐在大厅里伸出冤屈就可以了。
此外,一些投诉县令可能不会被接受。因为古代是一个宗法社会,一个人背后往往有一个很大的民族。例如,家庭利益纠纷的县长有时会让他们的民族自己判断。毕竟,“清官难断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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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敲击鼓需要敲击鼓。
被影视剧误导,让很多人误以为老百姓一有抱怨就会跑到衙门敲鼓,但这个鼓不是随便敲的。抱怨的人只能敲,除非有非常紧急的事情。
例如,清朝明确规定,“必须关军国大事,贪大恶,奇冤异惨”才能击鼓,上诉程序从基层到各衙门仍不得申冤,方许拳鼓”。
@ 当人们打鼓时,案件非常紧急或重大。此时,即使县官不坐在大厅里,他们也必须放下手中的事务,出来接待诉讼人。
但是,如果诉讼人偷了自己的鸡,谁占了他家的地,县长不仅不会接受,还会拖他下去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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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主要是为了避免人们敲鼓。因为古代的行政制度比较简单,比如县长不仅要抓经济,还要抓安全,还要抓生产。基本上,他必须管理大事小事。
设置这个鼓对普通人来说也很方便。比如《儒林外史》中有一个描述,“我要退出大厅,看到两个人进来喊冤,知县叫带我去问”。
由此可见,县官有专门的时间坐在法庭上审理案件。投诉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伸出不公正的投诉,无需敲鼓,投诉人必须写“投诉”。
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所说的“起诉书”,如果县长看到情况是小事,县长可能会口头命令几句话,或者在情况下写下自己的意见,根本不会出来接受案件。
从《儒林外史》的下面描述可以看出:
闻鼓和诽谤之木
说起这个鼓,其实出现的还挺早的,已经出现在尧舜禹时代了。比如《淮南子主术训练》中描述了“所以尧敢劝鼓,舜立诽谤之木”。
也就是说,姚时代已经设置了鼓,让老百姓打鼓提建议,顺时代在路上设置了一块大木头,让老百姓把所有的意见都刻在上面。鼓后来演变成衙门的“鼓”和皇城外设置的“闻鼓”。
全国只有一个“登闻鼓”,它的作用自然是让老百姓起诉,但这个鼓后来也慢慢变成了一种装饰。
毕竟聪明的皇帝比较忙,昏昏欲睡的皇帝也不会理会。一般来说,如果像这样的越级上访者起诉皇帝,结局会很惨。这种起诉在古代被称为“敲击”(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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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种方式:敲登闻鼓;停车;投诉箱;
对起诉状也有相应的处罚,毕竟,如果与皇帝相撞,或起诉太小,将受到处罚,其规定如下:
如果是越诉人,鞭打50。如果信息是不真实的, 杖100,诬告不实的东西比杖100多,以诬告重罪论处。如果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试图翻越异国情调的人,追究教唆主使的人和指控者,协助杖100年,徒三年。如果他在皇帝有幸拦轿告皇帝,不管情词是真是假,他都不能立案。根据冲突仪的例子,他追究教唆主使的人和指控者,并用100根棍子,在附近充军。
此外,如果起诉皇室的人擅长进入午门和长安门,或者跪在午门、长安门和正阳门,打石狮,或者非法进入大厅跪下,爬过院墙进入鼓厅,随意打鼓撒谎,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另外,我想告诉你,天安门前竖立的柱子被称为“华表”,前身是“诽谤之木”。
为什么古人打鼓鸣冤都会被打?什么鼓可以敲,什么鼓不能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