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就有欺诈、销售假冒伪劣
自古以来,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就一直形影不离。如今,我们仍然可以在许多古籍中找到相关的记录。
在《太平广记》的嘲讽类中,有隋唐五代书籍《启颜录》中的一篇《酒馆》云:“隋朝,几个人进酒馆,酸酸淡淡,就是嘲讽这酒。一个人说:‘酒,在哪里漫步,腾腾失去了你。’大家都问云:‘这是什么意思?’回答云:‘水在。’”这意味着几个人在酒店喝假冒伪劣的酒,一起开玩笑地说酒里掺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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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欺诈之风已经从葡萄酒蔓延到各种食物。南宋精心制作的《武林旧事》中提到,投机者经常使用“鸡塞沙、鹅、羊吹气、鱼注水”等技巧来盈利。
明人笔记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有学者有生,路过苏州时遇到小偷,一文不余。无奈之下,我有了一个计划,用黄泥搓了几个小泥球,用红色的颜料和白纸覆盖,写了一本书:千年单方,家传鼠药。沿街叫卖,两个月之间没人抱怨,积钱到26吊。一个学生突然意识到,黄泥可以在苏州卖钱!投笔做生意。
纪晓岚也难逃假货的危害
假货盛行于世,受害的不仅仅是普通人,还有名才纪晓岚。
纪晓岚在《读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自己遇到假货的故事:有一次,纪晓岚买了当时清代名牌墨——罗小华墨。墨水看起来“漆盒暗淡,真旧东西”,但当它被买回来使用时,它实际上是泥泞的。它被黑色染成白霜,利利索索地欺骗了纪晓岚。
还有假蜡烛。纪晓岚赶考的时候买了几支蜡烛,但是回到公寓就点不到了。仔细一看,原来蜡烛是泥做的,外面涂了一层羊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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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事情只有三件事”,但这并不适用于纪晓岚——那天晚上,纪晓岚买了一只烤鸭。当她回去看的时候,它也是用泥做的。鸭子的肉已经吃完了,只剩下鸭头、鸭脖、鸭脚和一个完整的骨架。骨架上搪有泥,外面贴有纸,染成烤鸭的颜色,然后涂上油。灯下很难区分真假。
造假有风险 后果很严重
面对如此源源不断的制假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朝各代的政府当然不会放手。早在唐代,政府就出台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市场管理法规。
《唐律》将假冒伪劣商品从质量和量两个方面分别鉴定为“行滥”、“短窄”。《唐律疏议》解释:行滥是指商品“不牢不真”;短而窄,即纺织品尺寸短或宽度不足。任何制造或销售上述假冒伪劣商品的人,一旦发现,将被没收并处以“60根棍子”。
唐朝对测量仪器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每年8月,北京的商人必须主动去太府寺,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到州县衙门“学校石斛斗秤”,取得鉴定证书,方可使用,并对违纪者处以“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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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先进的是,唐朝有退货法。据李开周先生介绍,“唐朝颁布了有条件退货法。”唐律建议,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有合同,在购买后三天内发现问题,就可以要求卖方退货;卖方不退货的,可以向政府报告,政府强迫卖方退货,“鞭打40”,即抽出卖方40鞭。”
据史料记载,《唐律》后来被宋、明、清各代视为法典规范,商品“打劣”法规也相应继承,1000多年没有做出重大变化。
古代欺诈也很疯狂:大才子纪晓岚买了一只泥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