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熙宁四年(1071年)上书谈新法的弊端。王安石非常生气,让皇史谢景在皇帝面前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要求西宁在北京工作四年至西宁七年(1074年),被派往杭州任判,西宁七年秋调至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西宁十年(1077年)4月至元丰二年(1079年)3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4月调至湖州任知州。创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审案事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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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是佛教弟子
,按理说,我们应该吃斋戒念佛,冥想念经,清心寡欲,全心全意善良,但并不是所有的僧侣都能遵守这些规则和戒律。在北宋的灵景寺,有一个和尚的法律名称。虽然他已经出家了,但他不遵守寺庙的规则和戒律,而是吃肉喝酒。最后,和尚干脆住在妓院里,包了一个房间和一个妓女。
妓女叫李秀奴,长得迷人迷人,但烟花女人哪里会有真爱,更不用说是和尚了,李秀奴只是一出戏。但很明显,和尚是假戏真做的,对李秀奴动了真情,打算还庸俗后娶李秀奴为妻,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和尚来的时候没带多少钱,包房吃花酒,差不多花了。最后,他付不起房租,被老条客赶了出去。他迷恋李秀奴如花似玉的身体,不愿意离开。然而,妓院里的护理人员却打了他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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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清楚的妓女李秀奴不仅没有帮助说话,还开玩笑说和尚“死秃驴,没有钱假装叔叔!”我妈妈不会嫁给你这个可怜的鬼魂!”他被侮辱了,愤怒、仇恨和悲伤。他拿着剩下的碎银,去路边吃了一顿酒肉,买了一把杀猪刀,喝了半醉,然后趁着酒的力量溜到妓院。当人们不注意时,他用刀刺死了李秀奴,血肉模糊。
之后,和尚扔掉了刀,坐在李秀奴的尸体旁边笑了笑,然后又哭了起来,直到他被听到这个消息的穷人抓住了县衙门,县衙门又报到了州县。当时,大作家苏东坡是当地的县长,负责审理此案。命人将和尚押解到案。苏东坡看到和尚生死攸关,说:“你这个和尚,杀人就是砍头!为什么和尚这么残忍?“和尚不说话,只是卷起双袖,露出手臂上的刺青,让苏东坡看。苏东坡看到和尚左右手臂上有一行字。左臂上的字是“希望同生极乐国”,右臂上的字是“今世苦相思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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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又气又怒,笑着说:“既然你这么痴情,今天官员就帮你了!”于是命人打了50个和尚板,判处和尚杀人属实,应该抵命。
结案后,苏东坡气质难消,又写了一首《踏莎行》来嘲讽和尚。“这个秃奴,修行恶灵,云山顶持斋戒。一从痴迷于玉楼春,鹌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色今天在哪里?臂间刺道苦相思,这次还了相思债。”
大作家苏东坡写的一首诗隐藏着一个惊人的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