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班布尔善(1617-1669年)
,还有一些被翻译为“巴穆布尔善”。爱新觉罗,清朝祖努尔哈赤的孙子,辅国公爱新觉罗·塔拜的第四个儿子。清朝大臣,宗室。后来,康熙皇帝因奉承而被处死。五十二岁。后代废除了家庭。
班布尔善是塔拜的第四个儿子。天命二年十月初十(1617年11月7日)丑时生,母亲为福晋乌苏氏。
崇德四年(1639年),塔拜卒,袭击三等奉国将军。
顺治元年(1644),晋二等奉国将军,四年(1647)晋一等奉国将军,六年(1649)晋三等镇国将军,八年(1651)晋辅国公。
五年(1666)康熙革爵。
康熙六年(1667年),班布尔善在辅政大臣索尼死后,带领侍卫内的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奉事鳌拜,与他结党营私,私下决定一切,然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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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八年(1669年),清圣祖以鳌拜结党,不思改革,下诏数罪,命令政王逮捕鳌治罪。班布尔善也参与其中。王大臣等人对班布尔善的二十一大罪进行了追查和处决。他们的子孙后代因被判绞刑而被废除宗室资格。
家庭成员
福晋纳喇氏,萨诸虎之女;继福晋富察氏,内部大臣哈锡屯之女;妾李氏,李成茂之女;妾吴氏。
子十四:库德宜;路德宜;邦图;巴尔岱;塞图(已革辅国将军);国礼;拜新;铎礼;博礼;已革三等侍卫;常成;博尔敦;林吉;观林保。
奉恩辅国厚爱新觉罗·第四个儿子爱新觉罗塔拜·班布尔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