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灭郑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工作了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实施“法”治、“术”治,加强了韩国君主专制,稳定了国内政局,限制了贵族特权,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历史上被称为“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韩国变得强大起来。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于韩都(今新郑)。
主要成就
申不害也是早期的法家。法家有三派:谨慎重视“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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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基础
不知道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受到道家的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谨慎。但他的哲学思想与谨慎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他们都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的本质是“静”,它的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是指“随事而定”,“贵静”的表现是“无为”。将这些原则应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无为”主张的起源是“老子”的“绝圣弃智”和“无为”,要求君主消除个人行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然而,申不害只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运用到“权术”中。
为了改进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了“老子”“弱胜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这并不意味着君主什么都不做,而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态度。在关键时刻,沈子要求君主独自做一切,决定一切。无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和政治哲学。这种哲学是由道教的“天道无为”演变而来的,是他法家“权力”思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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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术治
申请不伤害主的“艺术”,但他所说的“艺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法律”是用来巩固君主的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说“法律”和“潜力”。
对君主的权力有着清晰的认识。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况下,君主专制不仅是最能集中国力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主的尊者也是如此。如果你不能,你就没有君主。因此,你应该谨慎。”命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力”能力。“权力”是君主的资本。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解释"法",他提出了"正名责实"的理论。孔子首先提出了“正名”的主张。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能乱。与孔子“正名”不同的是,它包含了责任和分工的内涵。沈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具体化这一原则,即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名称,然后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无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律的等价概念,是为君主制定的工具。所谓事实,就是君主给臣下规定的责任和权力,是臣下遵守君主的规范。申请无害最初是为了说服君主小心地发号施令,但其效果是加强君主的个人专制。如何提高君主权威,限制君主,是一个两律背反的问题。
“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一种方式。“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但艺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君主还是要对付大臣,这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决定的。春秋战国时期,臣下杀君,酿成习惯。现实告诉我们,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人民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他一再警告君主,要对君臣关系有清醒的认识,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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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杀生之柄”要求君主掌握生杀大权,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独裁地位,要求臣下绝对服从君主,即“尊君卑臣”。君主主要是独断专行的,要牢牢掌握生杀大权,绝不能落在大权旁边。具体工作可以交给臣下,君主不用动手。
“班级大臣的能力”是对大臣的监督、考察和预防。国君任命大臣,自然要求大臣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大臣篡权夺位。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效率和国家治安的重要手段。以上主要是“阳术”。
但只有“阳术”还不够,还必须有“阴术”。做国君是世界的大利,每个人都想取而代之。“天子轮流做,今天来我家。“这是自古以来的口头恐惧。君主主要集权,部分权臣、重臣也会想揽权篡权。因此,在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后,防止一些权臣专权、揽权甚至篡权成为当时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这就要求国君善于控制臣下,及时发现臣下的问题和阴谋。为此,君主需要设置一些耳目,及时了解和掌握臣下的情况,然后发展为特务活动。
申不害主张君主“无为”,但大臣必须有能力,有前途。他主张任命官员必须名副其实,即根据官员的职务要求(名称),看一个人是否有能力胜任(真实),然后才能授予官员。不是根据出身血统,也不是根据与君主个人关系的距离。管理经济要能管理经济,管理司法要管理司法,管理军事要能用兵打仗,管理行政要懂行政,用人,没有人能弥补数字。这是对世卿世禄制的否定。
申不害有哪些成就?他以[术]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