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恕(197-252年),字务伯,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三国时期,魏国大臣,尚书仆射杜畿的儿子。
出身京兆杜氏。曹魏太和年间,作为散骑黄门侍郎,被侍中辛毗称重。曾任弘农太守、赵国相、河东太守、淮北都督护军、御史中成,曾任使持节、建威将军、护乌丸校尉、幽州刺史,被征北将军程喜栽害。依附于曹爽将军。元年(249年),曹魏嘉平被贬为普通人,流放在章武郡。写《体论》八篇,《兴性论》一篇,《确论》四卷。四年(252年),杜恕病逝,五十六岁。
轶事典故
杜恕真诚务实,行事不修饰。他从小就没有名声。虽然他不交朋友,专心做生意,被辛毗赏识,但他不拘泥于人事,也不防范人。最后,他忽略了袁侃的建议,最终被程喜伤害,这使他几乎被杀。
[img]106662[/img]
主要成就
魏明帝时,他讨论了考试课程的方法。杜恕写道:“如果法律可以专任,唐、虞可就不需要吉、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杜恕实际上已经从历史证据中提取了明德治的必要性。
尚儒的士人还针对当时“以儒家为迂宽”的社会思潮,对重法思想进行了批判。在他的《体论》中,杜恕批评了重法人关注狭隘的弊端,“今天是法人,公私不平,争论重要性;不是人民的心,而是玩书。“也就是说,重法者不平衡公私利益,只关注用法的重要性;不以民心为出发点,只关注法律文件的规定。杜恕还强调驳斥了重法之人对儒家思想的谬论:“我以为法参的人情也是...而世俗的官员,以为情的人,取货的人,爱恨的人,亲戚的人,对敌人的原谅。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 也就是说,重法者片面判断,只要考虑人情,就必须与贪污、个人喜好、裙带关系、私人报复有关。显然,这些都是汉末弊政的表现。应该说,儒家重伦理和人情本身就有其不可忽视的社会合理性,在实践中产生流动的缺点是另一个问题。因此,它的合理性不能与它的流动缺点混淆。杜恕认为,这是由于世俗官员对古代思想的理解差距太大造成的。
杜恕认为,考试方法不利于官员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而且,布衣之交,还是有人发誓要跳水火,感知自己,披着肝胆,以节义著称。况且是束带立朝,致位卿相,工作人员不是特匹夫之信,感动的人不是知己之惠,所以只是声明而已!“此外,官员只通过检验政绩和奖惩来管理和监督,实际上是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对于国家统治来说,改变习俗更为基本。杜恕认为,考试方法不利于“崇拜让步之风,振兴济济之治”。
[img]106663[/img]
杜恕以礼为万物的法式和规则,赋予礼以道德价值和政治价值的权威,进而讨论了礼对协调政治关系和伦理关系的作用。杜恕的礼治主张切中曹魏名法之治的流弊,这是魏晋时期的治国方略。向转化过程中以礼为首的产物,哲学论证上的不足,也是魏晋玄学的“名教自然辨别”、“体用辩论”留下了发展空间。
人物评价
《魏略》:“恕在弘农,宽和有惠爱。”
陈寿:“恕推诚以质,不治饰,少无名誉”、“恕潇洒任意,思不防患,终于失败了”、"恕屡陈时政,经论治体,盖有可观。"
叶适:“杜恕陡峭,特立之意长者。自达之言,在魏很少比较。虽然两汉人,也很难。”
郝经:“始司马朗建议,令州县领兵,杜恕以为非。卒成晋氏瓜裂之乱,恕之意远远。”
后世如何评价杜恕?他取得了什么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