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格格等级划分:顺治十七年(1666年)○年)将“格格”分为五等,即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被称为“多罗格格”的世子和郡王之女,汉名为“县主”;多罗贝勒之女,又称“多罗格格”,汉名“君”;贝子的女儿叫“固山格格”,汉名“县君”;镇国公、辅国公的女儿叫“格格”,汉名“乡君”;
@ “公”以下的女人,都叫“宗女”。直到清末民初,“格格”之称才逐渐终止。比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五个因早逝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也就是第三个女人(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尊重公主;第四个女人(纯惠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个女人(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个女人(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个女人(妃王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她出生在乾隆六十五岁时,是乾隆皇帝最喜欢的女儿,后来嫁给了和谐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被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将他封为“固伦公主”。@ 乾隆皇帝还收养了弟弘日的一个女儿,后来被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例子来看,清朝从太极开始就没有称皇帝的女儿为“格格”,通常被称为“公主”。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太正式的场合称她为“格格”,这是根据她的排名,比如“大格格”、“十格格”等等。
春秋战国时期才开始出现“公主”一词。周朝的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自己不主持婚礼,而是叫同姓的诸侯主持婚礼。当时诸侯国的诸侯一般都叫“公”,“主”就是“主婚”,就是诸侯的主婚。天子的女儿被称为“公主”(哎,一点浪漫色彩都没有)。当时诸侯的女儿也成了“公主”,也被称为“君主”。古书商常把公主简称为“主”。
自汉代以来,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被称为“公主”,而诸侯王的女儿则被称为“翁主”。严师古在《汉书·高帝纪下》和《女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公主;诸侯王是独立婚姻的,所以他的主人是翁主,翁者,父亲,言父独立婚姻。也叫王主,言王为其主婚。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姐姐被称为“长公主”,第一个皇帝的姐姐是长公主,加上“大”和“长”这个词来表达尊重。东汉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比如光武帝的女儿是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晋朝的公主是“县公主”,公主以前是县名。比如晋武帝的女儿是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县公主”也可以简称“县主”和“县主”,两汉倒晋的县主和县主都是皇帝的女儿。王的女儿在汉代被称为“任”(这是什么奇怪的名字啊!),比如《汉书王莽传》说:“所有的女人都有责任。古书研究人员认为,“任”实际上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号。
隋唐时期,王子和王子的女儿也被封为县,但不能称为公主。王子的女儿是君主,王子的女儿是县长;明清时期,王子的女儿是君主,君王的女儿是县长。唐高宗专门下令,皇帝的女儿被教导“下降”或“下降”,而王子的女儿只能被称为“适当”,公主被称为“上帝”,王子的女儿只能被称为“结婚”。
清代格格的等级 如何划分清朝格格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