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称帝后,制定了九品官法,即九品中正制。该制度是通过评价将人分为上、中、上、中、中、中、下、下、下、下九个等。朝廷任命中央官员主持评价;被评为上级的人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担任官员。这一制度赋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权力。在早期阶段,他们还更注重人才的优缺点和舆论的赞扬,使朝廷能够掌握一些选官的权力。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中评论说,九品中的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世族高卑”。然而,他的评价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始阶段,反映了普通民族士人争夺门阀世族选举权的尝试。这里提到的普通民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当时,普通工人没有资格参加品评。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异。
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很快就被强大的门阀世族所控制。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持有所有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在全世界高度重视家庭背景和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的正制也把门的背景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形成了“上品无穷,下品无世”的局面。从那时起,九品中的正制就成了富裕家庭手中的工具,反而为他们操纵品评,控制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九品中正制是这一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支柱,它能保证门阀世族在政治上处于优越地位,享有特权。但九品中正制只把人品评为九等,作为授官的依据,而朝廷在选人任官时也要借用汉代察举的一些做法来实现。中正官通常以孝廉和秀才的名义向朝廷推荐人才。按照习惯,孝廉注重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典,秀才注重优秀的文学写作能力。当然,在门第才能中选的时代,那些被推荐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有真才实学。南朝还有一个“明经”科目。国家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明经科考试获得官职。当时孝廉和秀才大多被世界垄断,但明经不限门第,所以普通贫困家庭的士人可以通过明经进入仕途。在北朝,推荐孝廉和秀才时,对家庭家庭的限制比南朝宽,少数民族贫困士人也有可能被选中。随着九品中正制度的下降,北朝在选举中首先对门第出身的限制呈现出放松的趋势。
九品中正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