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婚姻的意义是合二姓的好处。可以看出,宗族的延续和保障祭祀祖先是婚姻的重要目的。在古代,离婚的目的是最好的姓氏,即关注两个家庭的破裂,而不是夫妻关系的破裂。
中国古代法律不需要离婚这个词,而是绝婚、离弃、休妻、出妻等。中国古代的主要离婚形式包括:
(一)七出
中国古代的理论和法律规定了男性休妻的七个原因,即所谓的七个原因。具体包括:父母不满意、没有孩子、淫秽、嫉妒、恶性疾病、多言、盗窃(中国古代妇女没有处理家庭财产的权利,所以只要未经授权使用家庭财产就是盗窃。)
法律规定的七个原因是丈夫可以在没有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休妻。同时,为了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丈夫不得休妻的三个法律原因,客观地维护了妇女的权利,即所谓的三不:无所归,三年丧失,贫富。也就是说,如果妻子没有家庭,没有依赖,就不能休息;如果你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务三年,你就不能休息;结婚的时候,老公家穷,和老公同甘共苦。后来,当他富有的时候,他不能休息。但对七出淫、恶疾,不适用三不去原则。
(二)义绝
义绝对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后果。夫妻之间,一方与他人亲属之间,或者双方某些亲属之间发生殴打、杀害、通奸等犯罪案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无论夫妻是否愿意离婚,违者都必须受到刑事处罚。
(三)和离
和离是中国封建社会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婚的法律制度。然而,由于男尊女卑思想的束缚,所谓的和离主要是一种灵活的方式,以掩盖妻子的原因,避免家庭丑陋。
(四)提出离婚诉讼制度
所谓提出离婚诉讼,是指在发生具体原因时由诉讼处决的离婚。根据封建法律,如果妻子背着丈夫逃跑,丈夫逃跑三年,丈夫强迫妻子卖淫,翁欺奸男人,男女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离婚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