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之乱,又称七王之乱,发生在中国西汉初期公元前154年(汉景帝三年)。当时,由窦婴和周亚夫平静下来,七位姓刘的皇室诸侯以吴王为中心,因对国家削减权力的不满而兴军造成的内乱。
吴楚七国的混乱表明,中央集权与地方分裂势力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叛乱平息后,同姓诸侯的势力受到了致命打击。景帝利用这种情况夺取了所有诸侯国的支县和边县,并采取了进一步措施削弱诸侯国的权力,以加强中央集权。
七国之乱的影响:
1、除保存楚国另立楚王外,参与叛乱的七国均被废除。
2、继续实施贾谊“众建诸侯少力”的计划,先后将十三个王子分封为诸侯王。
3、诸侯诸侯王被取消任免封国官员和征税权,诸侯王不得继续管理封国,由皇帝派去。
4、改革诸侯国的官制,改变丞相为相,裁掉御史大夫等大部分官员,使诸侯王失去政治权力。
5、诸侯王不能自治其国,无权过问封国的政事,只能按朝廷规定的金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工资,
到目前为止,中央政权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诸侯王的权力也得到了极大的削弱。虽然诸侯国仍然存在,但由于诸侯王失去了政治权力,其实际地位与汉县没有什么不同。诸侯王不再具备与中央政府对抗的物质条件。
七国之乱评价:
七国之乱反映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七国之乱的平静和诸侯权力的削弱,严重打击了分裂分裂势力,标志着诸侯权力的威胁基本被清除,大大加强了汉朝中央集权,为汉武帝以“推恩令”进一步解决诸侯问题创造了必要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
七国之乱有什么影响?七国之乱如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