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度是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国有土地制度,在西周时期盛行。当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成方形,形状像“井”字,因此被称为“井田”。
井田是中国商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分配方式。据说井田始于夏朝。
具体方法是将每方圆一里内的900亩土地分为9块“井”字,周边8块作为私田,分为私耕;中间一块,其中20亩作为宅基地,供8户人家居住,其余80亩作为公田,8户人家共同负责耕种,其收成作为纳税国家,税率约为1/10。法律规定,每个公田忙完后,才能忙私田。这里的私田属于国家所有,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使用权是父亲的死传子。
事实上,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和平均分配制度,避免了土地合并,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耕者拥有其田的理想。但这只适用于大大小小的奴隶主阶层,当时的奴隶阶层只有免费劳动的份额。到了春秋晚期,以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标志的农业技术得到了改进。这种奴隶在大面积土地上集体工作的模式不再需要。小家庭工作开始流行,井田制度逐渐瓦解。但井田制作为一种“平均分配”的土地制度,已成为后世许多人心目中的理想土地制度。例如,战国时期的孟子便力主恢复了古井田制。
王莽建立新王朝后,鉴于土地合并的流行,他也试图恢复西周的井田制度,但以失败告终。然而,当后世皇帝制定土地政策时,井田制度的“农民有自己的土地”制度内涵已成为他们的重要参考。
什么是井田制?井田制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