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离不开“父母之命,媒人之言”的约束,有各种规定和制度,但在某些方面其实比现代社会更开放。在男女结婚的年龄问题上,古代有严格的规定,周代规定男女结婚20-30岁,女性结婚15-20岁。在《墨子·节用篇》中,前圣王为法说:“丈夫年二十不敢不在家,女人十五不敢不事人。"在规定年龄不结婚的,应当强制结婚。在古代,强制婚姻的方式被称为“婚姻”。周礼说:“掌万民之判。。。如果男人30岁结婚,女人20岁结婚,负责万民婚姻的媒人将被强制执行。“周礼·地官·媒氏”还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奔者也忍不住。若无缘无故不使用令者,罚之。没有丈夫和家庭的司男女会相遇。“男女婚姻,官方文件规定:每年春天三月,为了祭祀国家,没有性伴侣的年轻男孩和女孩可以自由交流,“自慰”,违者将受到惩罚。
如果有更多的生育能力,也会有奖励。《国语·越语》上载了越王勾践失败后居会稽之山,卧薪尝胆,想快速报告吴雪耻。然而,“强者没有老太太,老人没有强壮的妻子。如果一个女人不结婚,她的父母就会有罪;如果丈夫不结婚,他的父母就会受到惩罚。”。为了鼓励多生孩子,当时还规定:生丈夫,两壶酒,一只狗;生女人,两壶酒,一只海豚。生三个人,公和母亲;生两个人,公和。
为什么当时的统治者如此热衷于做媒人,如此积极地倡导和鼓励多婚多育?多婚多育可以增加劳动力,加快生产力发展,补充兵力。只有当兵力强大时,他们才能征服其他国家,使自己的实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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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代,就出现了试婚的习俗,现存最早的试婚合同《优先婚前同居书》。根据敦煌遗留的文献,当时敦煌地区的唐人有试婚的习俗。斯6965卷《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标为“断片”,“断片”原文被忽略而未录制。事实上,这篇文章的标题也可以通过微缩胶卷看到:“婚前优先同居书”。《优先婚前同居书》是男女双方在正式婚姻前试婚同居时的一种文字协议。
《下一个女人的故事》中提到了一件事,说一个女孩对这个男人喜欢后说:“立客难,展褥铺锦床。请下马来,模型会相互测量。”“展褥铺锦床”是当时的婚俗之一。意思是女方喜欢男方,所以要起床,为新房设账,让夫妻共同生活,也就是准备同居。于是请男方下马来“相量”,双方拟定了《婚前同居优先书》。
虽然《优先婚前同居书》的具体内容无法参加考试,但敦煌唐人当时可以从西域流传的试婚习俗中找到一些试婚习俗。
比如《晋书·大宛传》云:大宛“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雇,再以三丫鬟为试,不男人绝婚。“说男女先订婚约,女方再试三个女奴结婚。如果发现男方性功能有问题,可以绝婚。大宛是古西域36个城市之一。它住在北通康居,毗邻西南部的大月氏,盛产名马。大月氏是敦煌和祁连山之间的一个城市。不可否认,这些地区文化对敦煌唐人没有影响。
说,在古代,它并不比今天保守。当然,当时的试婚不能等同于今天的未婚同居现象,但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有礼貌和严格。今天的未婚同居并不奇怪。第四次单身潮的肆虐,我不知道未来是否会遵循古代颁布的规定,规定年长的年轻男女必须在多大年龄结婚。
为什么古人的婚姻也会【先上车后买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