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什么时期的制度?“井田制”是如何瓦解的?为您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说到井田系统,我们也知道它很有趣,也是当时古代社会的产物。说到井田系统,很多人仍然更感兴趣,所以有些人问,什么是井田系统?这个系统是否好,最终是如何崩溃的?下面是这个问题的分析和揭示,感兴趣的网民不要错过它!
“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出现在商业和周时期。田地按南北或东西方向分为道路和沟渠,形状像“井”字,称为“井田”。它的所有权属于商王或周王。
(井田)
在井田制度中,以一“井”为耕作单位,长、宽各百步面积约100亩。领主占据了最中间的一块田地,被称为“公田”,面积约占一井的九分之一。被称为“私田”的农奴占有,围绕着公田。农奴应为公田提供免费劳动和服务,并以贡献的形式将私田收获的一部分献给领主。农奴常住在井田周围,形成自然村庄,便于土地管理。
据《礼记》记载,井田不能随意转让或买卖,这就是所谓的“王田不卖”。农奴从20岁起获得“私田”耕作权,并在60岁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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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平展土地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是领主占有的公田,又称大田,这些公田一般位于城市郊区,农田需要就近管理。这些农民通常住在城市里,被称为国人。他们只负责军赋和兵役,每年向国家支付一点米作为军费。他们是周朝的平民。
第二类是远离城市的贫瘠田地,由居住在城市外的普通人耕种。在城市之外,它也被称为“野外”。这种农民被称为野人。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只有义务为领主耕种井田和服务杂役。
随着时代的发展,“井田制”在春秋时期逐渐衰落,衰落的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是人口的变化。
韩非子说:“古人的丈夫不耕种,植被实际上是足够的食物;妇女不织,动物的皮肤和衣服。没有力量和足够的钱,所以人们是无可争辩的。”然而,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的压力越来越大,诸侯国面临着人多地少的局面。为了自身的国力,诸侯国不断鼓励生育或移民,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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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奴隶主强迫普通人开垦井田以外的空地,并在上面种植作物。这片土地被称为私人土地。私人土地可以转让和交换。随着周王室的权力被分封的贵族架空,他们不仅开辟了私人土地,而且还专注于公共土地。为了争夺土地,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和纠纷,原有的土地制度不再适应当时社会生产的需要。
春秋战国时期,货币作为一种流通工具,在市场上已经非常成熟。关仲指出,“黄金刀布,人民通货”,商品交换和商业流通也促进了发达市场。贵族们通过收取市场交易的税费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井田制缴纳的税费则非常有限。为了改变这种情况,领主们也在不断探索,从原来的“借而不税”到“履亩而税”,出现了一种新的土地形式——“初始税亩”。除公田税外,他们还按一定份额缴纳原来不征税的农奴田地和井田公用土地。在取代井田制之前,正是“初税亩”能给奴隶主带来更大的财税收入收入。
春秋战国时期,与周朝相比,生产力取得了很大进步,出现了铁农具。河北省荣成县当时出土了一个铁耙。铁在当时被称为“恶金”。许多春秋墓葬都出土了铁器,这表明当时铁农具得到了全面推广。
在耕作方式上,春秋时期的牛耕也取代了商代以来的人力耕作。春秋时期,牛拉犁耕作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耕作方式。牛不再仅仅是祭祖的祭品,而是参与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
(初税亩制)
正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可以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耕作,每个劳动力可以耕作的土地面积翻了一番。大型集体耕作的井田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出现了“人们拒绝尽最大努力工作”的普遍情况。一些顽固坚持井田的老贵族人逃到了新贵族的门口,与这些新贵族建立了地主与农民的新社会关系。虽然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农民,但他们比以前的奴隶自由得多。
随着农民的逃亡,大量的公田荒芜,束缚了农业生产,不适应当时社会形势的“井田制”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不再不可持续。
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全部征税,新的生产关系和土地制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井田制】是什么时期的制度?【井田制】是如何瓦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