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陪酒女郎”是什么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两千多年前的西汉,中国出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酒促销女孩,那就是著名的卓文君。
汉代的餐饮业非常发达。酒馆经营者经常把酒坛放在店前的高楼上做广告。大才子司马相如和美女卓文君私奔后,卖车马等东西,在四川临琼开了一家小酒馆。“文君当龙,像涤器”成了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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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卓文军卖酒,酒店生意肯定不会错,现在有一个词叫做“美容经济”,说企业和媒体利用女性的外表、身体和性感来刺激消费,追求经济利益,一些古代企业也很清楚。
为了吸引顾客,汉代的一些酒店经营者选择年轻漂亮的女性作为服务员。
古乐府诗《龙溪之旅》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女人:“好女人出来迎客,颜色愉快。伸腰再跪,问客人是否安全。请北厅,坐客毡酒。喝酒和客人在一起,客人和主人在一起。但是稍微跪一下,然后拿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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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不是一个简单的酒促销女孩。从文章中可以看出,她还兼职陪酒。
现在提到“陪酒”这个词并不新鲜。一大群美女活跃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那么在古代,陪酒女孩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一首诗《前有瓶酒行》,最后几句是:“胡姬长得像花,笑春风。笑春风,跳罗衣。君今不醉,欲安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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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龙”意味着站在柜台后面招待客人喝酒。胡姬当龙,美丽如花。她会从龙台后面走到客人面前跳舞。如此美丽美丽,你今天不在这里喝醉。你打算在哪里喝酒?
盛唐长安有许多酒馆。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当时有一道美丽的风景线,那就是胡姬酒馆。大部分销售的葡萄酒都是从西部地区传入的名酒,如“葡萄酒”、“三勒浆”。
还有一个主要特点。胡姬酒店的店主和卖酒的人都是西域的洋妞,也叫“萨吉”。他们卷发碧眼,鼻子高,眼睛深邃,婀娜多姿,能歌善舞,充满异国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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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诗人李白特别喜欢胡姬酒馆。他写了很多关于胡姬酒馆的诗,比如“落马踏游哪里?笑进胡姬酒馆”、“细雨春风花落时,直接挥鞭胡姬饮” 。
他有一个叫王历阳的酒友。他们经常一起去胡姬酒店。李白还写了一篇特别的文章《喝醉后送王历阳》:“双歌二胡姬,更奏远清朝。举酒挑朔雪,从君不相饶”。
两个人喝酒,两胡姬陪酒,可能还是一对一的服务。回想当年的李白,一只手高举酒杯,另一只手紧紧地牵着胡姬。酒香和美丽充满了他永恒的悲伤,包括疯狂和浪漫、孤独和孤独、梦想和快乐,并变成了一首永恒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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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中国古代,妇女一般不做“卖酒”这种出头露面的生意。除了卓文君,胡人更开放,也没那么讲究。
然而,在古代,陪酒的女孩一直活跃在酒桌周围。例如,许多达官贵人家里都有艺妓。这些艺妓有自己的特长,专门为客人演奏、跳舞和陪酒。负责陪酒的艺妓被称为“酒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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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时期,他的罗阳让郭珍赚了1亿美元。聚会上经常安排几十位美女陪他喝酒,这让魏文帝曹丕大吃一惊。他在《典论》中描述了当时的场景:“盛装饰,被罗泽打破,赤身裸体,让他喝酒”,陪他喝酒的女孩甚至赤身裸体。
大唐不用说,酒风张扬,酒徒狂放。元祯在《西凉伎》中写道:“楼下叫卓女,楼头客莫名其妙”。即使在偏远的凉州(今甘肃武威),酒馆里也有“陪酒小姐”。
宋代高度饮用“花酒”。宋代的餐厅通常用美来刺激消费。《东京梦华录》记载:“北京师范餐厅,南北天井两廊都是小阁子,晚灯烛萤,上下拍照,浓妆妓女数百人聚集在主廊,等待酒客呼唤,看起来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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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是官营餐厅,私营餐厅也不例外。比如一家名叫“熙春楼”的酒店,有几十名著名妓女,都穿着时尚服装,巧笑争艳,用栏目招揽。
政府甚至鼓励妓女在酒馆里招揽生意,“以妓女为酒”。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加强了对葡萄酒生产和销售的控制,规定由国家专营,实行“官方葡萄酒销售制度”,担心葡萄酒卖不出去,便于妓女销售葡萄酒。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古代陪酒的女孩不都是妓女吗?除了陪酒,你还提供特殊服务吗?这种现象不排除,但至少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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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代官妓为例,吃公餐,在官员宴会上喝酒。具体服务包括劝酒、演奏、跳舞、聊天、调情、身体接触是不可避免的,但离床上的快乐还很远。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至于私人妓女,大多数与同性恋者的关系仅限于陪伴和调情。如果你想深入,你必须向妓女献上勤奋和金钱,为她写诗,帮助她成名。否则,你可以用你的才能赢得你的心,这在古代大量的笔记小说中有很多记载。
此外,在古代,还有保护酒后妇女的法律。例如,《唐律疏议·杂律》规定:“强奸他人部曲妻、杂户、官户妇女的,杖为100人。强者,各加一等;伤者,各加斗折伤罪一等”。酒后妇女具有合法的身份,相当于“官方妇女”。如果他们被迫与他们发生关系,他们将受到轻微的责任,重大的将被流放,直到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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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一个“主欺奸奴”,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杖、鞭打,直至处死。古代家奴没有身份,地位不如陪酒女,可见法律责任之重。
宋代的陪酒之风盛行,但如果官员非法寻找妓女来帮助他们,他们也将受到惩罚。《职制法》规定,各官“预妓宴会者各徒两年,不应去酒食,而应去各杖100”。
当然,在古代,喝酒的女孩很难生活。即使是现在,大多数人也会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喝酒的女孩。古代女性社会地位较低,喝酒的女孩地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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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晋书·王导传》记载,晋武帝司马炎的母亲王恺必须让家里的艺妓出现在宴会上。王恺“让美人喝酒,用无尽的客人喝酒,经常杀人”。如果客人不喝酒或不喝酒,艺妓就会被杀。
在男权至上的古代社会,有些时期的陪酒女郎可以随意买卖,甚至被虐杀,就像市场上可以交易商品一样。
另外,陪酒的女生都是吃青春饭,一旦人老珠黄,那就是门前冷落鞍马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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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酒后女孩的出现只不过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消费者需求,每个人都需要,每个人都快乐,古代和现代。像孙二娘这样的黑色酒店,当一个女人“眉毛凶猛,眼睛凶猛”,更不用说是否对喝酒感兴趣,敢进去是一回事。
贪财、贪生怕死、追求名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正常的。问题是追求的方式,是欣赏还是亵渎?这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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