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哪些制度?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政治制度
唐初,中央的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作为监察区,太宗又在州上设道。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隋称内史省),职掌与隋制同。尚书省设立官员,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职掌也和隋制一样。中央政府还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央政治中作用不大,故称唐代为三省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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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上府分三等,上府1200人,中府100人,下府800人。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称卫士或侍官。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各设将军一人,直接听从皇帝的命令。六率各设一人,隶属于王子。最多有634个军府,约40%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让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须由尚书省兵部的兵符调拨。战时,皇帝命令将军出征,战争结束,将军回到朝廷,士卒回到政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3、科举制
科举制度始建于隋朝。到唐朝,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已成为选拔官僚机构的主要途径。随着科举制度的实施,学校教育也在发展。中央政府设立了国家子女监督管理局,管辖国家子学、太学、四学、律学、书学、计算学等六所学校。有州和县的地方学校。学生被称为生徒,学习成绩好,由学校推荐参加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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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和赋役制度
隋末大乱后,唐朝人口众多,土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萎靡不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确保税收和兵役的转移,唐朝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武德七年(624年)4月颁布了均田令和平庸租赁法。
5、法律
唐代法律分为法律、法令、格式和格式。法律是刑法典。法令是关于各种国家制度的规定,如家庭法令、《田令》等。类型是各种行政法规和规则,如《水部类型》。格子是对法律、命令和类型的补充和修改。法律、命令、格式和类型相互补充,以法律为主,并行。
唐朝的制度是什么?唐朝的制度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