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役黄册,又称明代黄册,是明代国家为核实户籍、征收赋役而制作的户籍版。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黄册制度。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录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按职业划定户籍,主要分为民、军、匠三类。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让我们看看!
黄册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人口登记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成立。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命令全国人口普查。洪武十四年实行里甲制度。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口按职业分为民、军、匠三类,登记登记。以户为单位,每户详细列出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等。,并逐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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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给户部的一册封面是用黄纸做的,所以叫黄册。按照规定,黄册10年制作,每册一式4份,分别向中央户部、省、府、县有关机构报告。
民籍除一般应役户外外,还有儒、医、阴阳等户。除一般供应军役的军户外,还有校尉、力士、弓、铺兵等。工匠,注册手工业户,向政府承担工匠差役、厨役、裁缝、马、船等。另有灶籍,登记制盐户。黄册的编制程序是,政府仍将家庭帖子发送给每个家庭,每年填写,地方官员核实丁口、田屋和资产的变化,累计材料作为10年制作黄册的依据。
历史来源
赋役黄册字面上被理解为记录赋役的黄册。赋役是赋税和赋役的合称。赋税是指历代统治阶级以强制方式向人民征收的实物和银钱;赋役是指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免费劳动,包括军事、力量、杂务等。起初,周王室和诸侯定期征用兵杂、武器、衣甲等。;征收农产品称为税收或租赁。
春秋后期,各国逐渐从田亩征收赋予,赋予和税收逐渐混合。秦汉以来,按田地、人丁、户籍征税。明代中叶实行鞭法,清雍正时实行摊丁入地。赋税是指田赋,盐、铁、茶、酒、商人、典当、合同等的征课统称为讨论或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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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税收习惯上被称为各种税收课程的总称。起初,税收包括军事服务。秦汉以后,赋指按户征收的税收,而服务单独征收,赋和服务始终存在明显差异。秦朝规定,男子从22岁开始,每年在郡县服役一个月,称为中央服役一年,称为中风,在屯边服役一年,称为中风。汉代也可以采用这种制度,老百姓可以出钱,称之为更多。
未来,历代有各种各样的兵役和苛刻的方法。即使在非战争时期,也会征用数十万人来挖掘城市、建造宫殿、改造花园等,使田地荒芜,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
历史黄册
黄册共制作4份,送户部、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因为送户部的小册子表面是黄纸,所以叫“黄册”或者“户口黄册”。明朝政府根据黄册向人民征收赋役,所以也叫“赋役黄册”。
明朝政府非常重视黄色手册的编制,规定每个家庭的手表必须由自己填写,或由自己的家庭申请人撰写。如有隐瞒作弊、父母处决、家庭流放等。明初黄色手册的编制奠定了明朝的户籍制度,加强了对户籍的控制。
赋役黄册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明朝要实施赋役黄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