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职务官名,中书省长官。西晋初设立,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同,南朝掌诏、侍从、宣旨、接受上奏文表等。;隋朝掌管诏令;唐朝掌管诏令,参与秘密,决定政务;宋朝参与政令决策,掌管中书省一切。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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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舍人,周时掌管宫中财政,唐时曾称西台舍人、凤阁舍人、紫微舍人,掌管制高、法令、法令等事项。中书舍人是掌管中央法令和宫中财政的天子近臣,负责起草法令,掌管侍从,宣传圣旨,参决百官奏表。
中书省又称紫薇省,唐宋时期,中书舍人也被称为“紫薇舍人”,掌判中书省一切,“紫薇”也被称为“紫薇”。唐开元时期,改中书舍人为紫薇舍人,不仅仅是起草法令,而是在禁令中掌管秘密,职权特别重,甚至是宰相。他是唐代的首相,被称为“文人的极端责任”。
“紫薇”是中书省的意思。明清时期没有中书省,所以没有紫薇舍人的官名。紫薇舍人只能代表中书省的中书舍人。虽然明清时期的书舍人与先朝同名,但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却大相径庭。
中书舍人是做什么的?
中书舍人是皇帝最近的侍臣,他的地位很重要。他的主要职权是掌管朝廷中心核心政务,担任起草诏书的“文权”,掌管皇宫财政出纳的“财权”。
中书省是负责政令决策的中央最高权力机关,舍人为天子高级官员。中书舍人与天子关系密切,职责重要。他们必须知识渊博,受到天子的青睐。
中书舍人是中书省的核心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起草法令、制止法令和书籍。因为他所掌管的一切都是重要的政治事务,所以特别规定了四项禁令,即禁止泄漏、缓慢犯罪、违规和忘记错误。
中书舍人可以就省内讨论的军国要政发表意见。中书舍人需要通过中书舍人向皇帝提出处理意见,供皇帝决策时选择,这是为了调查权利。唐代中书舍人是文人最崇拜的清官。所谓“文人的极任,朝廷的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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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三省六部制为: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负责执行。中书省负责制令决策,是中央最高权力机关。上书省统辖六部,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军国重要政治,由中书省提前决定,草为诏令,交省审议复奏,再由上书省颁发执行。
中书舍人是三省六部制中决策层的核心官员。明朝废除三省制,皇帝直接管辖六部,而中书省的机要决策权属于内阁。明朝内阁大学士的地位相当于唐宋时期的书舍人。
任中书舍的人大多是著名的文人,其中有很多人因为擅长拟制而被称为大手。初唐时有颜师古、岑文、李、崔融等,盛唐时有苏、张、孙、张九龄等。,所有这些都被称为文人。
另一方面,在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期,中书省的地位有所上升。中书舍服务的掌管逐渐发展成参议表章,在中央政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它被称为“文人的极端任务,朝廷的盛选”,是一个文学才能和巨大政治权力的重要职位。能够担任中书舍人的是当时政治地位最高的学者群体。
中书舍人相当于现在的官员。
中书舍人,官名。舍人始于先秦,原本是国君和王子亲近的官员。魏晋时期,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南朝沿着梁,除了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任命起草诏书,参与秘密,权力日重。甚至专门执政。
隋唐时期,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拟草诏),多以有文学资望者充当。杨迪皇帝改名为内书舍人,武则天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宋初也设此官,实不任职,另置知制高和直舍人院起草诏令。元丰改制后,始仍掌其事。辽属中书舍人院,如主官中书省六房(吏、房、礼、兵、刑、工),起草相关法令。明清时期在内阁的中书科,也有中书舍人,掌书写高明、制诏、银册、铁券等,与前人无法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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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百官志二》:“[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所有的诏令、印章、书籍,都起草进画。” 明朝时期,中书舍人已从七品清代沿置。
中书舍人在各个朝代的官职都不一样,唐、明、清是类似现任秘书的官职。
西晋中书舍人有什么权利?为什么这么多人蜂拥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