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井田制度不仅是诸侯的工资等级单位,也是控制普通人的计算单位。因此,朝廷规定,井田制度下的土地不得出售,只能由同姓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世界将属于领导阶级,不得终身离开土地,更不用说转业了。下面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所谓“井田”,就是有一定规划、亩积、疆界的方块田。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田”,一田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劳动力耕种的土地。各地区井田规划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十进制,有的地方称九块方田为“井”。把九块方田放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900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9万个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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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井田的田间、内、成、成、同之间,有不同大小的灌溉渠道,称为遂、沟、运、井;与渠道平行,有纵横通道,称为径、边、途、道。各种渠道的大小、深度和宽度都有一定的规格。
西周各级统治者将井田分为三类。他们把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边、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留给自己,叫做“公田”。公田面积大,又称“大田”,驱使奴隶集体蛋糕品种。以田地为单位,将城市附近的郊区土地分配给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工人。这些人生活在“国家”(即城市),被称为“中国人”。中国人不承担租税,只承担军赋和兵役。他们通常每年向国家支付一小罐大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中国人有权当兵受教育,又称“武夫”或“士”。他们的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些人是社会上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被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工人。然而,当时社会的掠夺战争非常频繁。她们常常披征凋零去打仗,自己家的田园都荒芜了,于是破产负债。打胜仗后,掠夺的土地和财富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败仗,就有被俘成奴隶的危险。因此,中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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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领主将远离城市、土壤贫瘠的坏田分配给住在野外的普通人。因为住在野外,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看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是最愚蠢的,也叫他们“流氓”。普通人没有权利,只有义务耕种井田,为领主服务其他杂役。在允许耕种自己作为维持最低生活的小土地之前,他们必须每年在领主的田地上工作。因此,西周时期的“国”和“野”对立,既是城乡对立,也是阶级对立。
周武王配合政治组织中的分封制、社会组织中的宗法制、文化思想中的礼乐制,在经济上实行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被称为“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老百姓。领主不得买卖或转让井田,但也要支付一定的贡献。领主强迫老百姓集体耕种井田,周围是私田,中间是公田。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把被封的土地分给清医生,清医生把土地分给他的子弟和臣属。周王有权夺取所封土地。各级受封贵族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或买卖。受封人还必须向国王承担义务,即向国王支付贡献。因此,周王有效地控制了广阔的土地,并将人民限制在封建制度下的小农经济中。
周朝的井田制是什么?它对周朝的统治有什么好处和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