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年―1644年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朝代。南京建都初期,北京明成祖时期迁都。共计276年,传十六帝。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多民族国家进一步统一巩固。明初废丞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了中央专制主义集权,但也为中后期宦官专政奠定了基础。农民反封建斗争也进入了明朝的新阶段。所以下面就给大家带来关于郭桓案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件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员腐败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过各直省官员作弊盗卖官粮。后来被曝光,因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引起全世界关注。对此,明太祖处决了六个侍郎以下。
为了追回赃物,涉及全国各地的地主,无数人被抄袭者破产。地主对此深感怨恨。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恨,处决了吴庸等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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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背景
元末官僚机构极其腐朽,官员腐败,明太祖建国后非常重视政风,甚至达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一方面,他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员遵纪守法,廉洁政府,爱人民
。另一方面,为了吓唬官员腐败和腐败
。如果一名官员违反了腐败罪,他将被剥皮。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和胡卫勇案相继发生。为了解决官员腐败问题,明太祖逐渐采取了法外处罚的方式,而且越来越严重,并设立了金衣卫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叹过口气:“我很瘦,控制的方式已经耗尽了!”
。
郭桓案经过
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宇与被判刑的司赵全德共同欺骗,并下令调查。同年3月,御史余敏、丁廷举报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宇、赵全德、胡毅、王道亨等腐败行为:
一、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赋税,降低朝廷税收。
二、私吞浙西秋粮,浙西秋粮本该上缴450万石,郭桓只上缴200多万石。
三、征税时,巧立名,征收各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中饱私囊。
郭桓等人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为此,明太祖决心借此机会扫荡全国腐败官员 。
明太祖命令刑事司吴庸复制此案,涉及全国12家布政司、礼部尚书赵茂、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志德等。精粮总共损失2400万。“自六部左右侍郎以来,赃物700万,词连直,省官,死者数万”。为了追回赃物,它演变成了全国性的骚动,民间富人破产了吗?
,史称“郭桓案” 。@ 为了平息民怨,明太祖杀害了审判司吴庸,并说赃粮实际上有2000多万石头,“恐民不信,但略写700万耳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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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结论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的起因时,说:郭桓人,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员李宇、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700万,字连直省官员,系死者数万人。明太祖在《大高》中感叹道:“古往今来,贪赃枉法的人很多,但做得这么过分,实在不多!“郭桓案和之前的空印案是明朝太祖重典肃贪的表现,让明朝官员警惕恐惧。时人说:“县官虽然住在贫山绝塞的地方,但去京师万多英里外,都吓坏了。就像神在法庭上一样,他们不敢少放肆。
。”
史书记载
《刑法志》记载
以六曹为罪魁祸首,郭桓为首,推原中外贪墨所起。家部侍郎也是郭桓人。帝疑北平二司官员李迅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700万,字连直省官员,系死者数万人。号赃所寄借偏天下,民中人之家大多都破了。时咸诽谤御史余敏,丁廷举,或以为言。帝乃手诏列桓等罪,而论右审判吴庸等极刑,以厌天下心。言我诏有司除奸,顾反生奸扰我民,以后有这样的人,遇赦不赦。本纪:洪武十八年三月三丑,户部侍郎郭桓,坐盗官粮杀。七卿表是年二月,以罪杀人,有礼部尚书赵茂,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至德,盖都坐郭桓案而死,麦至德也以代尚书,而看七卿表,其余六部侍郎以下,根据志言多死,其名不能考。这也是初惩贪之一的大狱。
郭桓案是怎么回事?它对明朝经济有多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