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进,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说: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一些新形势出现,土地已成为重要资产。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耕地占用的通知》,并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组织保障。
我们的土地管理局最初提出了50年的住房产权。这一时期是根据海外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这里有一个相对较近的模型,那就是香港。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英国的土地归国王所有。他们的租赁期限最长为999年,实际上是永久租赁制度。然而,在香港,它名义上租用了中国。租赁期限为99年,香港政府的租赁期限为99年,逐年减少。
我们先定了50年,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土地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供借鉴,短期时间更容易调整;第二,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假设他们从20岁开始,50年后70岁,可以经营一辈子,可以转让、继承、续期;此外,在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地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按50年计算,房地产50年后就不能再用了。按价值计算,用了50年就没有价值了。
后来,当中央政府讨论土地转让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人问他是否有更长的年限。我回答了上述原因,并说,如果50年很短,可以增加几十年。后来,当法律制定时,它变成了70年的最高年限。
揭秘:为什么中国的商品房产权是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