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左右,欧洲社会孕育了现代文明世界的诞生。以航海贸易和世界各地殖民地经营为特征的世界经济交流刚刚开始。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和英国人冒险征服世界海洋。当欧洲人在世界混乱和丛林原则的支配下建立现代世界体系的原型时,那些利用这一趋势的国家为进入现代国家获得了“第一桶金”,从而在未来几个世纪在世界上建立了强大的地位。当世界进入酝酿新时代的转型时期,中国正处于明末清初,西方殖民主义进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触角,无意中将活跃在东南沿海的海上商人和海盗卷入海上竞争。海商集团有王直、林立、吴平、曾一本、林道乾、林凤、郑芝龙、刘香等。他们的社会属性是西方学者认为资本主义萌发期的“商业-军事复合体”。在中国传统社会,他们一直被当局视为洪水猛兽。一旦我们跳出了中国历史循环中评价历史事件的传统,跳出了传统政治统治观念的局限性,放弃了官方对敌非贼即匪的潜意识,在世界变化和文明发展的过程中评价历史事件的意义,我们会发现,除了当地文化赋予他们的意义和身份外,明末清初的中国海商或海盗也不同程度地加入了现代世界殖民主义的潮流,参与了现代世界政治经济体系形成的初步过程。
林道乾和林凤是这一时期最具殖民倾向的代表人物。前往台湾、安南、吕宋、暹罗、柬埔寨等地区和国家的林道乾势力。在此期间,也商也盗,有时被招抚,有时复叛,他的海上奋斗以今泰北大年定居而告终。林峰来自广东潮州饶平。1574年11月底(万历二年),林峰得知菲律宾西班牙守军薄弱,率领62艘船、2000名士兵、2000名水手、1500名妇女和儿童,以及大量牲畜、农具和作物种子前往马尼拉攻击西班牙殖民者。由于西班牙武器先进和战术失误,他仍然以十倍于敌人的力量进攻被击败。林凤退居龟甲港立国称王。林凤于1575年8月退出菲律宾,在西班牙和当地土著联合进攻下逃往海上。在他突破之前,明朝福建水师也跟踪了王望高率领的舰队到菲律宾,并与西班牙人见面。然而,西班牙人担心中国将来会染指菲律宾,并礼貌地拒绝福建水手加入战斗,声称他们有足够的力量消灭林峰的残余部队,所以他们不必麻烦明朝的水手。林峰殖民菲律宾失败后,回到台湾附近的海面,继续与政府打交道。最后,他无法恢复。他的下属接受了抚养,解散并归还了他的家乡。然而,我隐藏着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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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学者认为,林凤的马尼拉之战:“在这场激烈的血腥战斗中,双方的参与者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进行激烈的战斗,这场看似小小的战斗将决定谁是太平洋的真正主人。如果西班牙人失败了,他们将失去菲律宾的战略据点,进入中国统治世界的伟大梦想将成为泡沫;如果中国人赢了,他们将获得一个肥沃的殖民地,在南洋深处建立另一个龙的国家。”
从殖民主义的角度来看,林峰对马尼拉的远征可以说是与西方争夺东方殖民地的先锋。表明个别中国人参与了全球现代化进程。荷兰占领台湾是一种真正的殖民行为,郑集团占领台湾,除了恢复爱国主义的本质,也符合流行的海上殖民行为,即用武力夺取海外新土地,移民,建立地方政权,建立东亚贸易秩序,两次计划进入菲律宾,也涉及殖民发展的世界现代化进程。
实践郑氏集团和海权
郑芝龙来自福建泉州府南安石井乡,后入伙东南海商李丹、颜思齐集团,李、颜死后,郑芝龙成为首领。英国和荷兰在1600年1602年成立了自己的东印度公司,开始殖民扩张。1622年,英荷组成联合舰队,远征东方,荷兰占领台湾省。一位学者曾指出:“17世纪初,荷兰占领台湾有两个重要目的。一是军事意义,即以台湾为基地,把握葡萄牙和西方的贸易路线,破坏敌人的贸易;保护自己的船只可以使贸易安全。另一方面,它是经济的意义,即以台湾为基地,俾能活跃在国际贸易中。事实上,台湾已经成为荷兰东方贸易中非常重要的转移基地,受益匪浅。荷兰在台湾贸易的兴衰完全取决于大陆的供应是否充足,这与大陆的情况相似。”
郑芝龙海上集团和明朝官员经过几次处理后接受了招聘。他的身份在海盗、海商和官方军队之间发生了变化,逐渐发展成为东南沿海地区最大的军事和商业力量,并与以台湾为基础的荷兰殖民力量发生了碰撞。就其经济和社会性质而言,这种碰撞属于两个海洋社会之间的冲突,具有资本主义早期萌芽的性质,就像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麦克尼尔教授认为的“商业军事复合体”一样。明末清初,郑氏集团等东南海上商业军事集团可谓中国自发生产的“商业-军事复合体”。郑氏集团内部连接大陆和外部海洋,建立了巨大的商业贸易网络“五商十行”,分为山海两路。山路五商总部位于杭州,《明季北略》和《谈往》都记载郑芝龙“置苏、杭细软兴卖各国”。除了做贸易生意,“五商十行”还具有打探政治军事情报的间谍网络的功能。郑氏集团外贩内销,经常与荷兰人发生贸易冲突,甚至在军队中相遇。
1633年,荷兰人迫使郑集团切断与葡萄牙和西班牙人的贸易,垄断海上贸易,对南澳大利亚、厦门等地进行一系列骚扰袭击,在料罗湾和郑志龙指挥舰队,一方是郑集团150艘船,另一方是荷兰和海盗刘翔联合舰队59艘船。明朝舰队数百艘满载燃烧物的轻船抵达火灾,焚烧并击沉荷兰主力舰9艘中的4艘,俘虏1艘,刘香部全军覆没。
这场战争决定了郑商业军事集团在东亚海上的强大地位,并赢得了军事制海权和海上贸易的垄断权。郑氏集团长期以来一直独占海上贸易的好处。时人记载:“我严禁朝鲜通洋,片板不得入海,而商人垄断,厚贿守口官兵,潜入郑氏,到厦门,然后通贩各国。所有中国货物,海外都仰资郑氏。因此,通洋之利,只有郑氏独操之,财用益饶。归根结底,郑氏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冲突是争夺东亚海上贸易控制权。料罗湾海战反映了海洋文明竞争的规律——制海权决定了商业贸易权。
明朝海盗主宰东海南海:海外殖民遭受内外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