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我们真的可以在书的夹缝里找到吃人的记录。
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治疗和充饥,然后是凶残。
治病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患有一种疾病(最后一种疾病)。一位医生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增强肌肉和骨骼。因此,林千之派人在本州捕捉女孩,制作肉干,称为“本地鸡”。嘉定十年(1218年)被当地土司起诉。林千之被朝廷免职,但他没有被判死罪,只流放到海南。
明朝万历时期,朝廷派往福建的高姓抽税太监被阉割。有人告诉他,生孩子的男孩和女孩可以一起吃脑髓和药物,这可以使**重新生长并恢复性功能。因此,他抓住了民间女孩和儿童,吸收了他们的大脑,导致税务监督管理院的池塘里白骨累累。
凶残
隋末的朱灿是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灿乘乱起兵,经常捕捉民间儿童蒸熟吃肉。他对士兵说:“世界上最美的食物还是可以超过人肉的。只要国内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捉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吃饭。每次攻下一个城镇,朱灿都传命将弱小的女人和孩子分配给各个部门,必要时杀人吃饭。
五代时期,赵思婉和朱灿是一丘之浣。当他领兵占领长安时,他杀死了妇女和儿童作为军粮,并按一定数量分配给每个部门。每当他奖励军队时,他就杀死了数百人。赵思婉爱吃人的肝。他把活着的美女绑在木柱上,割开肚子,割下肝脏,炒饱饭,吃完肝脏。割下肝脏的美女还在尖叫。赵思婉从作乱到失败,共吃了66对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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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饥
安史之乱时,张巡、许远坚守绥阳,被围了几个月,与安禄山军前后进行了400多场战斗,杀死了300名敌将和12万名士兵。无奈敌众我寡,不久城里粮草用尽,于是守军杀马为食,马吃完后,又吃了老鼠、麻雀,士兵弓箭上的皮都吃光了。张巡带头杀了他的妾,许远也杀了他的仆人,让士兵们充饥。于是城里开始合法吃人,居民容易吃孩子。士兵先吃女人、老人和孩子,然后吃病残无力的自己人。他们守城几个月,吃了3万人。
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军守将杀居民为食。一位姓莫的媳妇和婆婆相依为命,守将要杀婆婆,美女莫氏磕头要求为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个孝顺的好媳妇!“她答应了她的要求,放弃了婆婆,烹饪了美女。另一个姓李的美女,丈夫被守将逮捕,将被杀,李哭着说:“丈夫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杀了他的后代,我活着有什么用?请把我吃了!守将也同意了,于是做了李氏美女,把她的骨头交给丈夫,带回家安葬。新会县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了近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家里所有的女人和孩子都被吃掉了。只有他幸免兵乱后,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到了清军守将,跪下向他敬拜。守将惊讶地问:“你拜我干什么?“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埋在你的肚子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现在寒食节快到了,我不朝你肚子下拜,去哪里拜?”
顺治九年清军饥饿难忍 自己的妻子残食近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