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17年(1660年)8月,顺治最喜欢的董鄂妃在承乾宫去世,年仅22岁。去世后的冬天,顺治也在悲痛中突然染上了天花,不久就死了。
顺治临终时,大学士王熙奉命赶到皇帝的病床上写遗诏。在他自己的《年谱》中,王熙声称自己的遗诏已经得到了皇帝的认可,“三次参观,三蒙被任命,日入时结束”。18年正月初六晚,顺治皇帝死回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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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顺治遗诏公布后,王熙烧毁了当时所有与遗诏有关的文稿。从那以后,王熙一直对遗诏保持沉默,无话可说。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顺治遗诏中竟然有这样一句话:“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恪尽孝道,协助我鞠躬,内政修炼。我崇拜慈纶,崇拜贤淑,丧祭仪式,过着慷慨的生活,未能以礼止情,一切事情都被打败了,我的罪也是一样的。”
所谓“不以礼止情”,虽然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的间接谴责。王熙声称,他的遗诏已经得到顺治的同意,但以顺治的个性,他不应该在临终前留下这样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这完全是对他们已经批评的爱情的否定。
那么,顺治的遗诏是如何成为“罪己诏”的呢?
清朝历史专家孟森先生推测,从顺治死亡到遗诏公布有四个小时(古代的一个小时等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在此期间,必须有太后和国王考虑改变”。显然,将董鄂妃的葬礼过度写入遗诏是有意的。据估计,这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
事实上,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顺治的早死自然归结为董鄂妃的原因。失去儿子后,孝庄太后心中浮现的一定是对“美丽祸水”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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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红楼梦》的元春一样,每个妃子的背后都与她的亲戚家族的命运有关。孝庄太后的愤怒让顺治的另一个女人、贞妃董鄂(董鄂妃的表妹)感到内心的极大恐惧。为了消除孝庄太后的愤怒,拯救她的家庭,贞妃决定牺牲自己为顺治而死,以换取孝庄太后对董鄂妃家族的宽恕。
是时候了,贞妃才二十出头。不到半年,她就失去了姐姐和丈夫。更可悲的是,贞妃从未像表姐一样获得过顺治的爱情和显赫的地位。然而,当一切都结束时,她不得不为顺治和董鄂妃轰轰烈烈的爱情付出代价,成为他们爱情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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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妃的死在历史上通常被称为“从殉难”,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其丑陋的古老制度。不幸的是,虽然贞妃从殉难,后来被康熙封为皇考贞妃,但贞妃死后仍然被冷落,她的名字和葬礼的悲伤与她无关。
后来康熙为自己的母亲慈和皇后(即顺治之孝康章皇后)修建孝东陵地宫时,只有董鄂妃和康熙的母亲在地宫里与顺治合葬。至于死去的贞妃,只埋在孝陵东侧的妃嫔陵里。她只是埋在孝东陵的众多妃子之一,仅此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董鄂妃和顺治骨灰所放的地宫是清东陵唯一一座没有被盗的地宫。这位多情的天子和他的爱人已经平静了很长一段时间。其他花园睡觉,没有这个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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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使顺治暴死,但也给其中一个王子带来了好运。这是后来康熙皇帝三子玄烨。除了顺治崩溃的恐慌之外,皇室后来选择了玄烨作为王位的继承人,因为他已经生了天花,死了,为了幸运而死了。
康熙皇帝非常不同意殉葬的行为。康熙十二年(1673年)下诏永久禁止殉葬。从那时起,“妃子殉道”的坏习惯在中国皇朝历史上永远消失了。
历史揭秘:为什么董鄂妃的表妹要在顺治去世时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