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言之,原因有四:
1.清朝入关之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矛盾,取消苛捐杂税,使沿途人民无法抗拒。1645年,由于被同事排斥,前明降臣孙志宇建议多尔根再次采取剃发易服的策略。多尔根认为此时已经占领了北京,大势已定,于是采纳了这个建议。清顺治2年6月15日(公元1645年7月8日),多尔根下令再次发布“剃发令”,强迫外国人剃发换衣服。它的口号是:“留头不留头,留头不留头”。清朝颁布了“易服令”,规定“官民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制度。这时恰逢兵临扬州,扬州人在史可法领导下对满人攻击下的顽强抵抗,惹恼了统帅多铎亲王。
2.扬州位于南北交通枢纽,一直受益于水运和盐运,被称为富裕地区,商业繁荣。此外,自李庭芝和姜才抗清以来,扬州人民有着深厚的抵抗传统。这一次,清兵入侵再次激起了他们的抵抗热情。我们不妨读读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金应升的书〈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诗:“火不受尘,高云不受人。虎狼不敢视此身不辱。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回忆起初引起的时候,长跪泪如此。问我军怎么样?城东倒塌,城东倒塌。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者虽然不是男人,但没有忍蹈狗猪。不死不成人,一死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鞋。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汉江水。根据这首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扬州人民对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的反应和支持。
对于这样一个英雄的城市,对于这样一个富裕的地区,满人破城后,不杀人不足以解恨,不抢财产不足以满足私囊。所谓“不杀无辜,不掠夺财富,不焚屋舍”的誓言,早已成为一纸空文,只是为了欺骗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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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兵攻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包括扫垢山(骚狗山)的尸体丛葬,三名将领和一名贝勒的死亡。这导致了对城市人民大屠杀的报复。
4.为进军江南,镇慑当地不服的异族。清兵征服南京后,多铎在《南京等地文武官员》的通知中露骨宣称:“昨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宝城坚守,珍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灌输。几天后,官员们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杀,妻子被俘。是不是本怀,盖不得已而行?后来到处都是士兵,官员军民抵抗不降,维扬可鉴。这相当于扬州大屠杀的命令。
事实上,清兵大屠杀并没有推迟几天,许多史乘说:“从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不仅仅是戴名世一人所记。多铎收到了徽商王氏兄弟30万元的巨额贿赂,但没有答应他们“不杀无辜”的请求。顾炎武记得多铎在南京执法严格,但对抢劫财产不交给他的士兵执法严格。当时,江宁县掌握了多铎。抢劫南明宫的大部分东西都是珍贵的宝藏。士兵们怎么能独吞私没呢?顾炎武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豫王在扬州严格执行“不杀无辜,不掠夺财富,不焚庐舍”的法律。
尽管大屠杀“凡七天乃止”,但《扬州十日记》记为“十日”,没有错,封刀令也没有及时停止大屠杀。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吴嘉纪《挽饶母》诗也说:“回忆荒城破,白刃散如雨。杀人十昼夜,尸积无数。与王秀楚同时代的另一位诗人顾炎武也有诗说:“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奖朱监纪四辅》)这里用“围”,不用“杀”,是因为诗的押韵。
至于扬州大屠杀,除了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扬州城守纪略》(至今被列为禁书)、计六奇《明季南略》等也有简要记载。“扬州城守纪录”:“一开始,高杰兵甚至扬州,所有士民都迁往湖中逃避;大部分都是小偷造成的,有一个房间沦丧的人。而北警戒严,郊外人称城可靠,都互相帮助,携进城市;不允许进入,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常令开城纳之。甚至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天就到了。"""急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夏众尸都蒸变了,无法辨认,不得不哭着走。《明季南略》:丁丑二十五日,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城,屠杀惨不忍睹。
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仓库官方历史记录,当天的历史可以是法律部下和工作人员的回忆录,有大量的诗歌,以哭泣的悲伤和愤怒的文字作为诗歌历史;保存完好的照片图片,以直观的视觉形象绘制历史;有扬州同时代的文字,赞扬历史可以是法国民族正直的痛苦历史。
《扬州历代诗词》收集的诗篇不少于50首。比如“兵戈南下日为昏,土匪石寒松聚在一起。杀了怀里的三岁男人,和阿母一起忠魂。”(明黄宗羲《卓烈士》)等等。
扬州十日背后的原因:为什么清军决定大规模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