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6月26日,在刘坤一、张之洞等人的支持下,盛宣怀牵线策划。上海道余联元与上海各国领事商定“保护东南章程九款”。同年7月14日,闽浙总督徐英奇签署了《福建互助保险协议》。
据盛宣怀的《愚斋存稿》记载,《东南互保章程》九条如下:
一、上海租界由各国共同保护,长江、苏杭内地由各监督保护,两者不相干扰,以保护中外商人 以人命产业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护章程已另行规定。
三、长江、苏杭内地商民教士产业均属南洋大臣刘、两湖总督张,允许认真保护,
并且移知各省督抚和严厉的文武官员一律认真保证。现在已经出现了禁止谣言,严拿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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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江大陆中国兵力已足以使地方安静,各口岸现有的外国兵轮仍然像往常一样停泊,只需约束人 等水手不能登陆。
5.如果各国以后不等中国督抚商允,最多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地,让人怀疑借端激怒。 ,事后,中国拒绝承认损害外国商人教士的生命产业的赔偿。
六、吴淞和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不得靠近台湾停泊,也不得靠近炮台,兵轮水手不得靠近炮台 在附近练习练习,互相避免误犯。
七、上海市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不游入驻泊,并派洋兵巡逻,以免各不相扰
。毫无疑问,这种军火是专门为防剿长江大陆土匪而设立的,以保护中外商民。
八、内地如有外国教师和外国游客,遇到偏远未经设防的地方,不得冒险前往。
九、所有在租界试图保护的事情,都要安静处理,不要张皇,以摇人心。
具体协议:东南五省不参加义和团体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