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和“绿色”是现代概念,但它们不是现代概念,而是古代现有的传统概念。宋代延续前代的做法,有专门的环保部门——于部,各州县都有“农民”的职责,聘请了解农林知识的人,为人们种植作物和树木提供技术指导。朝廷还制定了一系列涉及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如宋太祖曾下令:“让人民从二月到九月不得采摘虫鱼,弹射鸟类,有司岁声明”。宋人发现青蛙是庄稼害虫的天敌,严禁捕食青蛙。这种立法可能是最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之一。
宋政府特别重视绿化。从《清明上河图》可以看出,郊区道路两侧、汴河沿岸和繁华城市街道两侧都是绿树成荫的。当然,这是宋政府大力推进绿化的结果。
宋太祖立国后,即诏令沿黄河、汴河两岸的州县,必须多种“榆柳及土地宜之木”,“民欲广树艺人听”。植被可以巩固河岸和堤坝。宋真宗大中祥符两年(1009),朝廷任命谢德权领护汴河,谢德权调征夫役,在京师河段“植树数千万(株),以固堤”。难怪日本僧人成寻来中国旅游,乘舟到汴河时,看到沿岸有“杨柳相连”和“榆柳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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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习惯在公路两旁种植树木,宋人也是这么做的。大中祥符九年(1016),一名官员发现“多路多阙系官木”,向朝廷提出建议:可以让“马递铺卒夹官道种榆柳,也可以随地种杂木,五七年可以郁郁葱葱。除了供费,炎热的月亮也充满了阴凉和路人。”。宋真宗批准了这一建议。宋仁宗时,陶璧在阳朔当县令,“课民植木官道旁,夹数百里,自然行人无夏秋夏之苦,其郡县悉效之”。
宋代地方官员如果在任期内积极植树造林,可以作为晋升的政绩。《庆元条法事类》规定:“诸县丞任满,任期种植树木繁茂,依格推赏,即事业显著的,由监司保持,乞求卓越,推恩。”;如果绿化面积减少,将受到处罚,“任何种植树木损失三分,排名下降半年,五分下降一年,八分下降一资”。政府还立法禁止盗伐林木,“违者置罪”;即使官方出于公共目的砍伐木材,也必须向“都木务”申请采伐许可证。
宋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仅是传统环境保护理念的延续,也是宋代社会现实压力造成的。宋代手工业发达,尤其是煤炭的广泛使用,造成了空气污染。比如延州一般以煤(石炭)为日用燃料,整个城市笼罩在煤烟中:“三条路在油炸堆放套中,两个城市在石炭烟中”。宋代日复一日,土地和林木资源不可避免地出现过度开发的趋势,这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土壤流失和生态破坏。不要以为只有今天的北京才有“沙尘暴”。在宋代文献中,有许多粉尘天气和雾霾天气的记录。在严重的情况下,“风吹起西北的声音,折木吹沙,黄尘遮天”。换句话说,与以前的任何王朝相比,宋朝人面临着更迫切的环境压力,不得不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宋代“现代化”的表现。在“现代化”开始之前,人们对自然的破坏是非常有限的。
宋代环保理念:植树造林可作为地方官员的政治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