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9月27日报道,德国纳粹头子希特勒在德国巴伐利亚档案馆发现的一份文件显示,他在1931年因超速行驶而被罚款,声称驾驶与他相似的司机。
一名名叫普罗布斯特的警官写下了一辆IIA的车牌号–19357、开往慕尼黑的奔驰超速记录。记录显示,当时的速度为13秒/200米,时速为55.3公里,是当时限速的两倍。
在确认车主是阿道夫·希特勒后,普罗布斯特发出了超速罚单。这张罚单于1931年9月19日被送到因戈尔施塔特市南部的一个小村庄。希特勒声称他当时不在驾驶座上,而是开车。他指示司机以最快的速度行驶,但没有透露原因。两年半后,希特勒成为德国元首兼帝国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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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料记载,希特勒的侄女吉利·拉包尔前天在慕尼黑和希特勒同居的公寓里开枪自杀。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超速赶到慕尼黑。
吉利·拉包尔是希特勒同父异母的姐姐安吉拉包尔的大女儿。她比希特勒小20岁。希特勒曾经爱过她。希特勒死后极度痛苦。德国纳粹头子希特勒曾声称这是第三帝国时期对他打击最大的事件。
1931年,德国纳粹头子希特勒因超速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