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时期,《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唐书》“纪次不行,细节略失,文采不明,事实零散”,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
。截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7月,仁宗催促“快速修复唐书”。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参与其中。《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代文献和唐史都是精心挑选的,删除了预言和纬度的怪诞内容,减少了旧史本纪的十分之七。
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编写,〈志〉和〈表〉范镇、吕夏卿分别编写。最后,在欧阳修的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序”和“选举志”、《仪卫志》等都来自欧阳修之手。〈列传〉部分来自宋祁之手,欧阳修只主持。〈志〉、〈表〉出于谦逊,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他没有从整本书的角度统一宋祁写的传记部分。因此,《新唐书》存在记事矛盾、风格和风格不同的弊端。《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写”。它是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书对〈志〉非常重视新增《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兵志》附马政,原《天文志》和《历志》的篇幅是《旧唐书》的三倍〈志〉文武百官的工资制度是旧的〈志〉所无
。还有屯田、边镇、和买等,都是旧的〈志〉什么都没有。新唐书也恢复了立。〈表〉,建立了《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历代官修正史〈表〉有多少缺点?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人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低”
,王明生还指出,《新唐书》史表的设置存在一些不足,“窃谓史之无表者,固宜补,有表但不能补...禁军以宦官掌之,不仅朝政被抓,而且被废除,所以神策中尉也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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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高、翰林学士等职。他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才完成〈列传〉,于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了所有列传的稿件。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作家,擅长古文。他因参加“庆历新政”的实施而被降职为地方官员。直到和元年(公元1054年),他才被调到朝廷任翰林学士,主持修史工作。〈本纪〉、〈志〉、〈表〉,已经是在嘉五年(公元1060年)了。
清代王鸣盛,宋史宋祁传、据《欧阳修传》介绍,宋祁修书“在仁宗天圣之晚,历明道、景佑、宝元、康定,至庆历中告成,以书成左丞云云”;“(欧阳)修之修《唐书》,是嘉佑之前至年间的事,距祁稿成时,相去十多年”,“书成,距祁稿成时约二十多年”。因此,“二公修书不同时明确”。到目前为止,这一说法仍被一些学者使用,王明盛错缪的关键还没有被发现。其根源在于《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误认为“景佑中”,这也是《宋祁传》中唯一的年号。《宋祁传》文章指出,宋祁在“诏求直言”之前,受命编修《唐书》,因此王明盛误以为宋祁修的《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近17年。但《宋史仁宗纪》景佑年间没有“诏求直言”等事,皇佑元年才有“诏台劝非朝廷得失”。在《宋祁传》中,宋祁“直言不讳”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一致,时在“皇佑”,而不是“景佑”。显然,宋祁传把“皇佑”误认为是“景佑”,一下子提前了10多年。
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就是“坐其子从张彦方游”。虽然传中没有明确的年龄,但宋祁是附在他的兄弟宋香传之后的。前面的《宋香传》清楚地写着:皇佑三年,“祁子和越国妻子曹氏访问张彦方”。这一年宋琦被牵连罢相,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这种时尚“以稿自随”,还在修编中,怎么能在庆历中结束呢?王的错误,一是不知道“景佑”是“皇佑”,二是后来在《蛾编》卷九里知道“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佑元年至三年独秉笔,从此知道亳州,所有书局都自由成功,凡历十六年”,但仍坚持“宋欧修新唐书”的结论。《宋史·宋祁传》这一年的错误,除了《宋景文集》29卷《直言对》中的一句话,说明“仁宗本纪皇佑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这本传作景佑中误”,至今无人知晓。请注意。就整个《新唐书》的汇编而言,应该说:新唐史前后17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初成草稿,呈宋仁宗审阅。看完之后,仁宗发现这本史书出于两人之手,体例和文采都不一样,于是让欧阳修删修饰为一体。欧阳修此时拒绝修改,他说:“宋公是我的前辈,而且人们看到的不一样,怎么能知道呢?“最后只读了一遍学校,一无所易 。
《新唐书》的成书经历:新唐书是怎么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