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28年6月(1158年),杭州也被拆除。由于“皇城东南没有外城”,宋高宗命令“临安府计量工料,等待农民间隙修建”。高宗说,这个项目要多少钱?临安府请先做预算,报尚书省,从皇室藏钱中拨款;尽量不要拆除“民间房屋”。如果有拆迁,一定要“措置优惠t恤”。
负责拆迁补偿的官员叫张成,负责城市建设工程的官员叫杨存中。7月,杨存中向皇帝提交了一份报告,主要意思是:根据城市建设图纸,部长和其他部长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测量,并划定了建设路线。现在,在需要修建城墙的地方,十分之八九是政府的“营寨教场”,只有少数“居民小屋”需要拆除。建城完成后,“即修建房屋,仍为归还民户居住”。高宗同意了这个建城方案。
张成还向皇帝报告了拆迁补偿措施:“所有拆迁之家”。如果是业主,将在附近的官方地点拨给同一面积的宅基地;如果是租户,政府将建造公寓,“仍按原间数出租”;城墙内外,只要是“不妨碍道路”的房屋,就“依然存在”。@ 政府补偿所有拆迁户的“拆迁钱”,业主每间房补贴10贯;租户减半,每间房5贯,另外5贯给业主。高宗皇帝也批准了这一拆迁补偿方案,“出榜,候见实数支付”,禁止处理的官员扣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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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已成为南宋的临时首都。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爆,繁华地区的房价惊人。然而,拆迁的房屋也在城墙附近,成本肯定远低于市中心。10美元的搬家费(不包括地价,政府已经拨打了一个地方为拆迁家庭建造房屋),只是可以在两个浙江地区建造房屋,如绍兴28年(1158年),平江政府建造瓷砖房屋营房,“每笔钱都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租户还可以获得一半的“拆迁移动资金”,这表明政府当时非常重视租户的权益。在宋代,由于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的发展,私人物权已经发展出了许多可分离的层次,如房屋的物权,可分为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典型权等。租户可以获得赔偿,这表明独立的使用权得到了政府的认可。
宋高宗时期的补偿标准是对每个拆迁户10贯的“拆迁搬迁钱”进行补偿。到了宋孝宗,宋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再次提高。淳熙元年(1174年)12月,朝廷需要拆除“韩彦直房走廊”,即韩彦直接建造出租的公寓。政府计划向每个租户支付30笔搬家费。
这套公寓应该位于繁华地区,补偿费相对较高。但这一补偿标准仍然遭到了反对。官僚们说,一些租户在原来的土地上建了一所房子。如果只补偿30套,“似乎太轻了”,请指定临安政府官员“重新审查,稍微增加一点”。最后,宋政府提高了补偿标准:增加建筑,增加搬家资金7000文;增加平房,增加5000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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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拆迁补偿的角度来看,宋人的私有物权受到政府的尊重。更有价值的是,北宋雍熙三年(986年)发生的一件事:宋太宗“想扩大宫殿”。如果他想扩大宫殿,他已经要求人们绘制图纸,并需要拆除许多家庭。朝廷派人到居民那里做拆迁动员,但“居民不想移民”,不想移动。
宋太宗不得不放弃扩建宫殿。在历代正统王朝中,宋朝的宫殿(包括汴京的宫殿和临安的宫殿)是最狭窄的。站在汴京餐厅的顶层,你可以俯瞰宫殿。
南宋杭州的房地产拆迁制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