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秋战国以来,太监一直出现在历史的大舞台上,有些人促进了蔡伦、郑和等历史进步;有些人把国家推向灾难,如赵高、魏忠贤等。
然而,与太监的管理措施相比,只有清朝是所有朝代中最严厉的。顺治皇帝甚至下令规定,他永远不会无情地处决太监。
《清史稿·世祖本纪》记载,顺治十年六月,顺治皇帝专门下诏,初步规定了太监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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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旨中首先提到了太监的产生和发展历史,认为周朝前的夏商二朝没有使用太监。在周朝,太监被要求做一些打扫和传达命令的家务。
然而,自秦汉以来,太监开始拥有权力和地位(如赵高被秦二世命名为宰相),并开始干预和控制政府,危害世界。
诏书还认为,太监对君主的忠诚只是他的责任;但是太监犯下的邪恶是对世界人民的巨大邪恶。总的来说,太监的邪恶远远大于他的忠诚。
@ 顺治帝在诏书中明确规定,本朝使用太监也是宫中的需要,但要严格限制其等级——“等级只有四个产品”;严禁太监随意出宫,“非奉送遣,不得擅自出宫(慈禧周围的大太监安德海,因此死于山东)”;禁止太监与朝廷和地方官员交朋友。如果发现,他们将被处死(外官与交朋友交朋友,发现他们将被判处死亡)。
可想而知,朝廷和地方官员与皇帝周围的太监交朋友,当然没有什么好事,除了想造反,恐怕没有更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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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顺治皇帝十年来专门为太监管理而下的诏书。
两年后,顺治十二年后,顺治皇帝再次专门下令,明确规定了对太监干政、收受贿赂、交外官的处罚。
圣旨首先解释说,宫殿确实需要太监来做家务,但立即提出,如果管理不善,就会给国家带来灾难(任使不合适,也就是说,灾难)。
然后列举了明代此类人的代表——“如明之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专权擅政,陷害忠良,出镇典兵,流毒边境,煽党颂功,谋不轨,复败相寻,深受警戒。”
@ 对太监干政、收受贿赂、结交外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如果有盗窃、交接官员、越分行者,凌迟将被处决”。
随后,顺治皇帝在内宫十三个太监衙门口竖立了刻有这一诏书的铁牌,让上下班的太监每天学会体验诏书的精神,以示警告。
后来顺治皇帝临终时,依然念念不忘,作为自己执政期间的罪行,告诉子孙要多管教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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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皇帝死后,儿子康熙严格记住了父亲的教导,即位后第二个月处决了“有罪内奸吴良辅”。
与其他朝代的太监相比,清朝的太监是最苦、最累、最憋屈、最无权、最无势的,平日里想出宫透气是求不得的。
有一个不怕死的安德海,最后死在了山东官员手里——有顺治帝的祖训。就连慈禧这样一个强大的当权者,也没有办法打狗不看主人。
为什么顺治下令太监不允许干政? 违令者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