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被迫为女儿准备实物嫁妆的氛围开始增长。
到11世纪中期,事情似乎表现为嫁女比嫁女花更多的钱是理所当然的。
例如,范仲淹(989-1052)在1050年为义庄制定支出规则时,将30%的钱用于娶女,儿子和妻子用于20%的钱。嫁妆的上升很快就达到了借钱给女儿做嫁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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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嫁
苏轼告诉自己,他借了200元钱资助一位女亲戚结婚。蔡襄(1012-1067)在20世纪50年代担任福州(福建)州官时,发表文章指出:“什么是娶妻,什么是为了继承,什么是为了财富。
取而代之的是,当人们选择新娘时,他们不仅忽视了真相,而且没有询问对方的家庭地位,只盯着嫁妆的厚度。
嫁妆一旦送到新郎家,“自己学校,朝索其一,暮索其二。丈夫虐待他的妻子,求其不已。如果你不满意,你会爱上男人和女人,经常抛弃对方。习俗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可怕。”
未婚女性的发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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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结婚的女人
司马光发现,贪图嫁妆的氛围在想当公婆的人中蔓延,有的人“这个世俗的贪婪卑微的人,先问婚妇的厚度,先问嫁妇的钱多少。
至于合同云,‘某物多,某物多’是为了卖一个女人。还有那些既结婚又欺负合同的人。这是一种卖仆人的方式。怎么能称之为夫人的婚姻?"
司马光确信,把婚姻当作生意对新娘和她的家人来说都是一件坏事。新娘不会受到婚姻资金的保护;相反,她会陷入危险:
他的阿姨既被欺负,又虐待他的女人,以绑架他的愤怒。因为他爱他的女人,为了取悦他的阿姨,他不知道贪婪和鄙视的人是不能厌倦的。如果资装耗尽,他会用你的力量,所以“质量”他的女人对女人的家庭负责。货有尽,责无穷。因此,婚姻之家往往是仇恨。
在司马光看来,嫁妆也会导致行为失败,“崇拜暂时的财富和婚姻,威胁他们的财富,很少轻视他们的丈夫和骄傲的阿姨”。因此,司马光鼓励“有丈夫精神的人”放弃用妻子的财富致富或利用妻子的社会关系升级的想法。
一个世纪后,对嫁妆的批评并没有减少。袁采(1140-1195年左右)曾指出,如果一个家庭在女儿很小时内没有为她们的婚姻预算,他们将不得不“……临时做生意,不要为女人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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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袁采还谴责媒人通过夸大女人的嫁妆资金来引起男孩家的兴趣,然后告诉女孩的父母,他们不必为嫁妆买单。根据嫁妆的数量选择新娘显然很常见,因此一位学者煞费苦心地指出,边(1155-1203)从未这样做过。
她既不根据嫁妆的厚度选择媳妇,也不根据嫁妆的多少给媳妇不同的待遇。
嫁妆的上升并不局限于富裕的家庭或官员的家庭。蔡翔的文章是针对普通人的。有人观察到,在南方的偏远地区,14岁或15岁的穷女孩已经开始工作来赚取婚姻资金,所以家庭不必担心他们的费用。
法官并不惊讶地看到,既没有财产也没有名气的父母会给女儿一块地做嫁妆。一个案例涉及一个文盲和有儿子的家庭,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姐妹们在山上得到嫁妆。
宋朝的一些官员哀叹嫁妆太贵了,有些女孩不能结婚。一名官员甚至把杀死女婴的原因归咎于她负担不起太多的嫁妆。
侯克(1007-1079)任华成(四川)县长发现许多未婚女孩,“巴人结婚,必须责怪女人。”他的方法是根据家庭财产设计一个合适的婚姻指标,并宣布超过规定数量的人将受到惩罚。
我们知道一年内没有未婚的老处女。孙觉(1028-1090)在福州(福建)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只发布了一个简单的命令,规定婚姻资金不得超过100次,这立即导致了数百次婚姻。
嫁妆成本的增加无疑是士人阶级关注婚姻的副产品(见第三章)。嫁妆在其他社会也有所上升,原因显然是一样的。通过向未来儿媳的家庭提供相当大的聘礼,男人可以让嫁妆相当大的新娘来到家里;然而,她母亲的财产并没有增加,新娘的父母会用男人送来的聘礼做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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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嫁妆直接从一个父系之家转移到另一个父系之家,所以在男人眼里,婚姻是非常有吸引力和鼓舞人心的。
虽然新郎的父亲没有权利控制儿媳的嫁妆,甚至他的儿子也必须在妻子允许的时候使用,但儿媳的嫁妆最终会传给孙子孙女。对于一个最终将财产分割给几个儿子的父母来说,这种好处并不重要。
女儿的父母愿意投资嫁妆。财产因素卷入后,婚姻关系会变得更加牢固。新娘的父母花了很多钱嫁给她后,可以指望从女儿、女婿、孙子那里得到更多的帮助。
袁采建议富裕的家庭可以把财产分配给女儿。如果他们发现他们的儿子将来没用,他们可以依靠他们的女儿,甚至依靠他们的女儿来埋葬和祭祖。嫁妆加强了婚姻之间的联系,可以长期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就像分居后的兄弟可以一起担任墓地和祠堂的继承人一样,婚姻可以通过分享嫁妆的共同利益来保持联系。
宋代妇女需要高额嫁妆才能结婚:嫁女比嫁女花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