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刀刑是中国封建时期极其血腥残忍的刑罚。据说任何违反叛军和伦理的罪犯都会受到八刀刑的伺候。让我们介绍一下八刀刑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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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刀刑,庸子手用一篮锋利的刀编号:第一刀,胸部(从左侧开始,以下其他部位也是如此);第二把刀,二头肌;第三把刀,大腿;第四把刀和第五把刀,把手臂切到肘部;第六把刀和第七把刀,把小腿切到膝盖;第八把刀,枭头。被分解的尸体残骸被放进篮子里,头部被公开展示,期限不确定。这是清末的做法。
从元朝编入法典到1905年清朝废除,主要用于惩罚三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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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逆君主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王位。
伦常之罪:孩子谋父母,弟弟弟弟弟,妻子谋丈夫,奴隶谋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的罪行:切断他人四肢(施巫术);杀害同一家庭三人以上;组织帮派制造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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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后,由于内外各种矛盾的影响,清廷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进行一些改革。光绪31年(1905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命令将凌迟、枭首、杀尸等法律永远删除。
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取代。
清代八刀刑的真相揭示:受刑人被割肉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