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赦之争”是北宋政治史上著名的事件,是由一名女子谋杀案引发的老党和新党之间的争论。说到这个历史事件,首先要说的就是引发这场争论的案件。
在西宁的第一年,登州有一个名叫阿云的13岁女孩。今年,她的母亲去世了,阿云成了一个孤独的女孩。根据礼仪法,阿云的母亲去世仍在孝道期间,婚假是不允许的。但当时,阿云的叔叔贪图钱,不顾阿云的个人意愿和礼仪,只是用几块石头食物把阿云卖给了村里的一个老单身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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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单身汉叫伟大,很丑,很老。别说别的,只说这样一个人配得上像阿云这样娇嫩的年轻女人,是一件不太可接受的事情。其他人会为阿云感到遗憾,更不用说阿云自己了,自然不愿意。此外,阿云还在孝道期间。
面对这件事,阿云努力奋斗,但最终还是打不过叔叔。绝望的阿云此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那就是杀死韦大。
那天晚上,趁着夜晚的高风,阿云悄悄地摸了摸魏大的家。魏大睡在床上,不知道床下有个女孩想杀了他。阿云拿起菜刀,在床上砍了魏大。
菜刀掉下来的第一把刀后,魏大被惊醒,翻身挡住了。阿云,一个13岁的女孩,力气不大,又惊又怕。魏大醒来后,他丢了菜刀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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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气小,没有按照要害砍掉。事实上,韦达除了被阿云砍掉一根手指外,没有其他严重的伤害。他最多会增加一些皮肤创伤。虽然他的生命得救了,但当他想到有人想杀了他时,他非常害怕。韦达选择报告官员。
知县接到报案后,来到魏大家调查。发现魏大家都是徒弟,不应该是小偷想偷东西攻击魏大。魏大长的丑,大家都不和他交往,自然也不会和邻居抱怨。经过调查,县官终于把目标锁定在魏大未过门的媳妇阿云身上。
阿云被带到县政府审问,她不狡辩,只是把事情解释清楚。阿云供认后,知县以阿云谋杀丈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然而,宋朝的法律规定,当地官员被判处死刑,案件必须逐级报告。最后,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和刑事审判院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允许当地官员对人民犯罪实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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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向知州徐遵报告了此案。徐遵认为案件的判决有问题。首先,阿云仍在孝顺母亲,孝顺期间的婚约无效。其次,私下里,阿云和魏达的婚姻不是她愿意的,而是她叔叔强迫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从公还是从私,阿云谋杀丈夫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最多,他被判“故意伤害罪”,犯罪不会死亡。
徐遵表达意见后,向大理寺和刑事审判院报告了此事。在大理寺和刑事审判院审查案卷后,他们认为,即使阿云不是魏大的妻子,他也会故意谋杀,造成对方的人身伤害。根据宋朝的法律,他将被判处死刑。
徐遵不同意这一判决,于是他站起来与朝廷最高司法机关争论。以上最终失败,但当时戏剧性的徐遵被调到大理寺担任大理寺卿。任大理寺最高官员,掌握案件审查主动权的徐遵,免除了阿云的死刑,改判有期徒刑。
然而,当徐遵这样判决时,有人说徐遵是否与阿云有任何私情,是否徇私舞弊。后来,宋神宗将此案发送到翰林院,让当时最著名的翰林学士司马光和王安石来判断。
王安石和司马光站在对立面,争论合理。但他们最大的争论不是在案件中,而是在新法律的实施中。事实上,阿云的这件事,只是一个幌子。根据这个案子,实际上是关于新法律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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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倾向于变法派。这场争论以王安石的胜利告终,阿云免除了死刑。然而,当宋哲宗继承王位时,高太皇太后掌权并利用了老党人的家庭,司马光被聘为首相。司马光上任后,立即拿出案件重新审理,最终如愿以偿地判处阿云死刑。此时,距离最初定案已有17年。
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到新旧党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司马光和[律赦之争]是怎么回事?结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