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生产资料,奴隶没有自由,为奴隶主进行生产劳动。
解释:(语言)是一种基于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生产材料的社会形式。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高于原公社,建立了奴隶主专政国家,以镇压奴隶的抵抗力。
构成:正式:奴隶(社会)
奴隶:为奴隶主工作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经常被奴隶主任买卖杀害,像牲畜一样存在。
社会:“社会”一词没有正式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它是指由自我繁殖的个体组成的群体,占据一定的空间,具有其独特的文化习俗。
奴隶制:奴隶主有奴隶制。奴隶必须为奴隶主工作,没有报酬,没有人身自由。在人类社会中,如果物质生产领域的大多数工人都是奴隶,那么这样的社会就被标准化地称为奴隶社会;简称奴隶社会。
定义 亚里士多德在那里<政治学>给奴隶下了一个定义,非常精辟,引用如下:
定义
(1)任何人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从属于他人,自然是奴隶;
(2)任何人既然成为财产(一件物品),就应该成为他人的一切;
(3)该财产被视为生活行为的工具,可以与其所有者分离。
详细解释
1.为奴隶主免费工作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经常被奴隶主任意买卖或杀害。<后汉书西羌传>:秦<魏元忠传新唐书>:“阉割者,为宫掖扫除事,古以奴隶畜之。”宋司马光的《苏水记》卷十三:“汝曹降贼,必驱汝为奴隶,负担归巢。”
详细解释
2.延伸为被奴役压迫的人。毛泽东<湖南农民体检报告>:“成群结队的奴隶——农民,在那里打翻了他们吃人的敌人。”
3.婢仆。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和农商工贾,奴隶,钓鱼屠肉,饭牛牧羊,都有先达,可以当师表。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件》:“汝将如何视天地,还不愧奴隶耶?宋苏迅《广士》:“尽管奴隶感到羞耻,但他们经常登上朝廷,坐在郡里,而不是感到羞耻。清纪昀《读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但是自己的丫鬟,不需要张之奴隶耳。巴金《灭亡》第十章:“然而,我的母亲死于没有人间爱的世界,我的表妹被迫成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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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奴役,使者。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续黄梁》:孙中山《香港兴中会宣言》说:“毒人,奴隶政府,胡从所临,野无青草。”:“我的子孙,或免奴隶于他族。”
概述
在先秦时期,人身完全是主人(包括公家)所占的服役者。通称“臣妾”。男为臣,女为妾(不包括与君主、贵族有臣属或婚姻关系的臣妾)。又称“虏”、“仆”、“奴”、“隶”、”婢”、“臧获”、“童”(也作“童”)、“竖”、“奚”(一种女奴)等。战国晚期,出现了“仆妾”、与“臣妾”同义的名字,如“奴妾”。汉代,“奴隶”取代了“臣妾”,成为奴隶的通称。虽然“奴隶”和“奴隶”这两个奴隶名在先秦时期已经存在,但“奴隶”一词只出现在汉代以后的作品中。
概述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奴隶类别已经远远摆脱了以往的原始定义,并逐渐扩展为受某些事物或行为的限制,使他们失去了独立和自由控制的能力。他们生活在被“奴役”的生活中,主要表现为房奴、卡奴、儿童奴隶、网奴、性奴隶、手机奴隶、学位奴隶、情奴、电视奴隶等。
奴隶制社会: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生产资料,奴隶没有自由,为奴隶主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