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44年清军入关至康熙七年(1668年)为第一阶段,即招人开垦期。
在此期间,由于明清战争的严重破坏,东北地区没有土壤。为了恢复东北地区破碎的经济,顺治皇帝发布了《辽东开垦令》,即向东北地区开垦土地,并授予招聘官职。“辽东开垦”促进了经济发展,缓解了人与土地之间的尖锐矛盾。
自1668年以来,清廷出台了封禁政策,旨在保护旗帜人民的生计,防止汉族人民离开。此后,开垦令停止,东北土地开发进入第二阶段——
直到1860年(咸丰十年),东北阶段才被封禁。
禁令的原因很复杂。过去,人们认为这是为了维持满族和汉族之间的差异,保持满族的武术和普通话的骑马和射击习俗;同时,为了维持八旗生计,避免旗民纠纷,防止汉族向东北地区带来抵抗火灾;@ 为了保护清廷垄断人参、东珠、黄金等资源,保持国有土地,东北地区也具有独特的经济效益,实行封禁。
上述原因可归因于清朝统治者的阶级利益。事实上,禁止东北也与“清朝边疆政策指导方针的思想基础”有关。
一是维护满蒙联合,防止汉蒙结合,威胁清朝统治。二是东北八旗兵源基地建设。清军入关后,留守东北的官兵寥寥无几,成为清廷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京师驻军和各地驻军制度的建立,清廷无法将大量八旗官兵返回东北,也无法将“根本重地”防务职责委托给绿营汉兵。然而,随着沙俄侵略的猖獗和布尔尼叛乱的出现,清廷深切感受到加强东北军事力量的迫切性,因此采取了以边疆人民保卫边疆的明智措施。为了有效地发挥保障东北八旗兵源基地措施的作用,清廷实施了禁令政策。
@ 实现中原军事威慑和蒙古军事约束战略的需要。清廷加强八旗军的实力和地位,提高威望,控制东北、沙漠南北、西北等地区,形成战略战略,对汉族产生心理威慑作用;为保证蒙古的战略地位,清廷严格控制汉族人口。
综上所述,清廷以建立根据地的态度经营东北,是为了更有效地统治全国,保持对其他民族的威慑,禁止东北,与禁止其他地区有本质区别。
事实上,封禁令很难执行。一方面,地方官员没有严格调查流民的垦地,而是趁机没收,然后以政府的名义将垦地租给流民耕种,从中获利。另一方面,旗人不习耕种,自愿将土地出租给流民耕种,自行收地租。此外,关内发生自然灾害,民不聊生,或违禁闯关东,或在京城乞讨。东北地区人口稀少,是关内流民求生觅食的天堂。因此,清廷无法禁止流民“闻风而至”,因此清政府不得不秘密开禁。
从咸丰十年(1860年)到1903年,第三阶段是局部开垦开垦期。
这一时期的禁令特点是移民实际边境;土地复垦和工资增加税收;安民济世。著名的复垦在空间上是从南到北逐步进行的,即先在奉天和吉林进行,然后在黑龙江进行。以奉天的发展为例,有三家牧场、盛京围场、东外地区等。
第四阶段(1904-1911)是全面开禁期。
在此期间,东北三省人口快速增长,移民流动加快;东北已成为农产品出口基地,并建立了许多垦殖公司。
作为龙兴的边境地区,东北地区自然不同。清朝的每一项发展政策都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作为清朝的龙兴之地,大清是如何对待东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