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使用应受到两个前提条件的约束:一是机构性质,二是官缺(即编制)。
内务府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内务府官员主要由内务府包装(包装是全语音译,意思是“家奴”)充当,内务府包装的缺陷被设定为内务府包装的缺陷,这也为这种需求创造了条件,即“本府人员只充当本府的缺陷”。
但从内务府官员的实际任用来看,它表现为一种交叉互任的状态:
一是内务府包衣作为内务府官员,符合内务府包衣缺乏规定的要求,自然不用多说;
二是非包衣出身的官员作为内务府官员,这在内务府高层官员中尤为显著,如和沈阳、穆彰阿、荣禄等;
第三,内务府包衣作为其他部门、省份的官职,或者作为内务府官员作为其他非内务府官职。
而且这些情况有时会集中在某个官员身上,情况比较复杂。然而,归根结底,在清朝,官员的实质是由统治者的需要决定的。同时,由于当时满族社会内在主仆意识的影响,官员的使用,特别是内务府官员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主人对仆人的信任和忠诚的影响。正是这样,内务府官员的组成和内务府包衣的身份才呈现出可变性和多样性。
正如上面提到的,“官缺”是使用官员的重要条件。特别是清朝统治者作为少数民族统治集团,非常重视官制中“官缺”的分配,以维护民族统治集团的利益,确保其在国家统治机构中的地位,具有“权力”意义。
清代官缺根据与统治者亲疏关系的不同,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汉缺六种。
缺分意味着职位,职位是权力、地位和金钱的保证。@ 清统治者还规定,除了具有特殊身份的“官缺”和“内务府包衣缺”两个人的“官缺”外,不允许他人“借占补”,还规定允许排在前面的“官缺”上的人可以“借占补”后面的官缺,所以所有汉缺以外的“官缺”上的人都可以弥补“汉缺”。显然,这是统治者在保证旗人(宗室缺、满洲缺、汉军缺)、蒙古人在充实官僚阶层的前提下,给了汉人当官的机会。由此可见,清统治者在维护民族统治集团利益方面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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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包衣缺”是指内务府包衣的专用缺陷,如内务府衙门所属的各种职位和内奏事处。也就是说,所有缺少内务府包衣的职位都由内务府包衣担任。这种差距的设置是由皇室内部服务机构的特殊性决定的,也是皇帝为他的“奴隶”集团创造的独特的晋升和财富的机会和空间,使他们更加忠诚和努力地为自己工作。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内务府缺衣并不是所有内务府官员的缺衣,也就是说,内务府高级官员中的一些缺衣并不是内务府缺衣;同时,内务府官员并不都是包衣人。
谁是执掌内务府的内务府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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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大臣全称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满语为“包衣按班”( booi amban)或“包衣大”(booi
da),作者自己写了上图满汉对比。作为内务府的最高长官,内务府大臣的来源根据《清史稿》记载:“总管大臣,无员限。满洲大臣内特简(特简,意思是皇帝对官员的破格选择)。第一个系统从第二个产品开始。乾隆十四年纠正第二个产品。”
此外,根据《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的描述:“内务府大臣总管...作为一名二级官员,没有任何配额,由满洲卫士、本府医生、上海医院、武备医院、奉宸苑卿升补,或者由王公、侍卫内部大臣、满尚书、侍郎甲根据需要进行简化。"·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内务府大臣没有配额,或者不受配额的限制,也不受内务府服装短缺的限制;二是内务府大臣的来源,可以是包衣人,如本府郎中等,可以是皇室王子,也可以是满洲旗人,如侍卫、侍郎等。
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清朝内务府总管吗? 条件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