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二年(1622),广西右参议曹学泉审理了一起与狗有关的案件。案件的原因是当地一个房间的孩子让狗咬人。就在一个弱书生即将死亡的狗嘴下的关键时刻,路边一个卖肉的屠夫拿起刀落下了狗。狗主人的奴隶们非常生气。他们立即逮捕了屠夫和学者到政府,并讲述了曹学泉审理案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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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藩王成灾,宗室子弟众多,傲慢无比。桂林位于西南偏远地区,山高皇帝远,更不用说关注王法了。大明帝国的藩王自燕王朱棣靖成功以来,一次又一次地被削减。即使有国家财政支持他们,他们仍然必须受到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显然,屠夫应该被判无罪,并赞扬他的勇敢行为。其实曹学泉也是这样判断的,但是狗主人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
狗主人凭借自己的财大气粗,给了书生一大笔钱,让他翻供。在威胁和诱惑下,书生答应诬告救他一命的屠夫。于是他对曹学泉说:那天他在街上和狗玩耍,屠夫杀狗不是为了救自己。曹学泉一听这话就有了数,这显然是那个目无王法的宗室子弟为了解其杀狗之恨,想加害屠夫。宗室子弟没有地方行政、司法等权力。如何判决这个案子取决于曹学泉本人。
曹学泉是一名新官员。桂林宗室只想借此机会给他一个下马威。如果曹学泉强大,宗室将来的生活将是艰难的,至少他们不能再无天了。然而,曹学泉并不吃这一套。他以人证物证的事实为由,判定学者翻案是为了诬陷屠夫,并立即打了他30个董事会。屠夫被判无罪并在法庭上释放。宗室想压制曹学泉,但他们不想被他治愈。
此案结束后,桂林的宗室们日子越来越难过,一旦曹学泉抓住了他们的把柄,就必须依法重办。这群花花公子,视人命如草芥,在街上随意放狗咬人,也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地处偏远,当地人利用宗室的势力私下铸造硬币。在古代,铸造货币的方式相对简单,但都由朝廷控制,民间禁止私人铸造。为打击私铸之风,曹学泉抓一个办一个,能罚多重就罚多重,能杀的坚决不留活口。
在他的霹雳手段下,当地私铸之风消退了。除了私下铸造货币。地方钱局,即现代银行,徇私舞弊,腐败问题十分严重。两年只能勉强赚1000金,曹学泉订立制度,严加管理后,一年就能赚5000金。此外,广西的官员和差役经常敲诈勒索少数名族同胞,甚至驻军也白吃白喝,所以当地经常发生小规模骚乱。曹学泉将驻军调到辖区内另一处驻军,处理官员、差役,使气氛大大扭转,少数民族同胞也多次称赞曹学泉。
这样一位刚正不阿、爱民如子的好官,是明末难得的地方官。曹学泉在审理完屠夫案后,对书生为财翻供诽谤恩人的行为感到愤怒。但是案子已经知道了,他再也不能惩罚这位学者了,于是他写了14个大字来发泄内心的愤怒:每次屠狗一代,大部分都是学者。时至今日,这句话依然口口相传。虽然这句话有些偏颇,但也有一定的道理,至少屠夫的案子是这样的。
屠夫杀狗救人被送到官方,揭示曹学泉审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