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2月的一天早上,中世纪末最伟大的思想家和天文学家布鲁诺在罗马著名的花卉广场上被处以火刑。在悲剧的钟声下,他庄严地向旁观者宣布:“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即将到来,真理最终将战胜邪恶!”@ 他喊道:“火,不能征服我,未来的世界会了解我,知道我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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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刽子手残忍地用木塞堵住了他的嘴,然后点燃了火。布鲁诺在熊熊大火中英勇就义。
继哥白尼之后,他勇敢地捍卫和发展了太阳中心所说的基准人物,在黎明到来之前,在残酷的火刑中永远离开了世界。然而,这只是中世纪欧洲酷刑的冰山一角。与火刑相比,还有水刑。通过灌溉,然后踩到囚犯的腹部,然后是痛苦的死亡过程。
此外,一项类似于中国封建社会凌迟的刑法在中世纪的欧洲也很流行。行刑方式是用钩子把囚犯钉在柱子上,肉和骨头一起掉下来,就像解剖一样。
从4世纪到17世纪的中世纪,这些酷刑在欧洲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成为普通人的“枷锁”。长期存在的原因是中世纪欧洲的特殊社会性质。
以古罗马帝国为代表的欧洲文明在公元一世纪左右盛行,随后古罗马文明的衰落似乎暂停了欧洲文明进步的引擎。知识被教会垄断,普通人变得无知。相反,教会对几乎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有最终的解释权。
对于喜欢不断探索的欧洲人来说,这些教会专权的负面影响是非常禁锢的,以至于挑战教会权威的事件层出不穷。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情况下制定的酷刑应运而生,成为压制民间自由思潮的迫切行军。任何不守规矩的表现都可能面对这些酷刑,成为当时欧洲维持统治的法律途径。
中世纪欧洲教会的奴役、压迫、无知和无知,辅以白人的严肃、细致和虔诚,成倍扩大,创造了无数可怕的悲剧。我们今天看到的如此丰富的酷刑方式在那个时代很常见。
直到文艺复兴后,这种现象才开始改善。随着启蒙运动和伟大的航海时代,欧洲才逐渐脱离黑暗的中世纪。
中世纪黑暗吗? 教会想杀谁就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