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秦国军功赐田的事,
战国时期,秦国能够从一个被诸侯鄙视的西部弱国成长为战国第一强国,最终统治世界,其根源在于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
那么,在商鞅从魏到秦之前,秦国的现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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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变法前秦国的一组记录:公元前409年,魏国吴起伐秦。秦国失去了河西的临晋和元里。第二年,吴起再次伐秦。秦军失去了洛水,河西失去了一切。
公元前389年,秦惠公出兵50万夺取河西,却被5万魏军击败。直到秦献公继位实施新政,秦军才从几次惨败中恢复过来,与魏国的战斗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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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秦献公的新政改革并没有给秦国带来血腥的变化。当时,秦国仍然实行商周以来的井田制度,保留了父子兄弟同居的军迪习俗。出生在非世清世禄的普通人既不能通过耕种繁荣,也不能通过建立军事成就而获得上升。
为了给秦国注入强心剂,重新激发秦人骨子里的战斗欲望,商鞅在废除井田制的同时,设立了18级军功爵,将斩首敌人的数量作为爵位的条件(军官以斩首士兵的总数作为爵位的条件),并规定有功者是光荣的,无功者是富有的,没有芬华的。即使你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没有取得过军事成就,你也得不到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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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仅仅依靠一个头衔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商鞅将名利联系起来。头衔越高,他得到的田屋奖励就越多。例如,如果你能获得第一名,你可以享受爵士一级,益田一公顷,益宅九亩。
商鞅的这一规定,把一盘散沙的秦人锻造成了“闻战就喜”的虎狼之师。为了建立军功,改变家庭命运,秦人爆发出嗜血般的战斗力。《战国策》塑造了秦军在战斗中光着胳膊“左头右劫”的凶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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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虽然秦国的爵位水平越高,获得的条件就越苛刻,但毕竟,土地是有限的,人们不断繁殖。随着爵士兵的增加,如何解决土地不足的问题?
1976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睡虎地的秦简为我们解开了谜团。
商鞅在设计顶层制度时,为了解决土地与爵位的供需矛盾,增加了两条非常机智巧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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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是降爵继承。也就是说,儿子可以继承父亲因功授予的田宅和爵位,但如果要降爵继承,相应的田宅会相应减少。@ 父子不在同一里的,不能继承。
第二条是死亡。虽然商鞅承认土地是私有的,但它给它增加了一个期限,即除了儿子继承的土地的一部分外,被授予土地的人死后,多余的土地将被收回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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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子孙后代继承头衔将降低两个层次,这意味着第一代授田者死后,秦国国有必然会有多余的土地。这一制度规定,在现代,实际上是产权年限。严格来说,这种私有土地更像是终身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商鞅的两项规定不仅解决了土地未来不足以用于爵位奖励的问题,而且迫使秦朝人民不断努力,立功获得爵位,以避免逐渐被朝廷收回的尴尬。
参考资料:《史记》《睡虎地秦墓竹简》《商君书》
秦国以军功赏地 如何解决土地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