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统治中,如果皇帝没有长子,只有普通儿子,选择哪个儿子作为继承人也成为当时朝廷的首要任务,不仅是皇帝的家庭事务,也是国家事务。
明神宗朱旭钧时期,皇后王氏无子。神宗曾临幸李太后宫女王氏,王氏怀上龙种,后来王氏进封恭妃,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王恭妃生下了皇长子朱常洛。郑贵妃是神宗最喜爱的妃子,十四年(1586年)正月,郑贵妃生下了皇三子朱常询。神宗加封郑贵妃为皇妃,地位仅次于皇后,据说神宗与郑贵妃约定,立朱常查为王子。“神庙时,光宗生,母亲无宠。而福王生,其母郑氏也是。上璧之甚,尝到玄帝神前盟说:‘有子则为后于天下。书联盟约,中分之,上藏其半,郑藏其半,犹俗之所谓合同人。这时,朱常洛自己五岁,按照长子继承制,他应该被封为王子,生母王恭妃应该被封为王妃。“只有皇帝王子,居长者,必正诸位”,意思是王子应该是皇后的第一个儿子,也就是长子;如果皇后没有儿子,她应该是普通人的第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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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洛没有封王子,但郑贵妃很受宠爱。大臣们担心神宗会“浪费长久的爱”,导致皇室内部竞争,危及朝廷的稳定,影响整个统治政权的生存。他们要求朱常洛封王子,或封王公主,如官员外郎沈静、刑事部主任孙如法等。一方面,王子的确定过程激发了大臣们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示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皇权打击和排斥异己。
神宗以朱常洛是宫女的儿子为借口,不愿封他为王子,遭到李太后的反对。在生下神宗之前,李太后曾经是裕王(后来的穆宗)府的侍女。“皇帝入侍,太后问故。皇帝说:‘彼都人子也是。’太后生气地说:‘二也都人子!’皇帝害怕,不敢起伏。盖内廷呼吁宫人说‘都人’,太后也是宫人进来的,所以是云。”这说明在皇宫内部,关于存储的矛盾也很尖锐。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朱常洛已经到了受教育的年龄,但与其他王子不同的是,王子出阁的礼仪不能用普通王子出阁的礼仪。这是大臣们要求神宗立王子的新方式。
21年(1593年)正月,首辅王锡爵请立王子。神宗以祖训为借口,提出三王并封。但如果三王并封,朱常洛就会失去长子的身份优势,成年后就会去自己的封地就国,很难被立为王子。朝中一片哗然,反对三王并封,但都受到神宗的惩罚,三王并封的命令也被收回。
29年(1601年)10月,面对群臣多年来要求立王子的疏远,神宗被迫下令“立皇长子为王子,封福王、瑞王、惠王、桂王,诏告天下”。第二年,王子的皇冠和婚礼同时举行。从万历十四年到二十九年,十几年的“争”告一段落,朱常洛的储君地位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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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皇帝的家事,但为什么这些大臣支持皇长子朱常洛而不是其他皇子呢?
首先,朱常洛是王子,这符合长子继承制的原则。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继承制度。明太祖朱元璋一登基,就将长子朱标为王子。他认为“国家建设储备,礼从长,世界之本在焉”。他们维护朱常洛是为了维护长子继承制度、明朝祖先制度和封建礼仪制度。因此,他们在道德上站稳了脚跟,所以他们更积极地邀请王子到神宗。
第二,大臣们的公开站队也是受利益驱使的。在明朝祖制和封建礼制的束缚下,朱常洛将来被立为王子,登上皇位基本没有问题。此时向他示好,牢固他的储君地位,待他即位,这些支持他的大臣将获得巨大的政治资源。比如仁宗朝的“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仁宗当王子的时候,就和汉王朱高旭斗争。“三杨”都是王子的支持者。王子一到位,“三杨”就进入内阁,获得政治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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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它是明朝独特的言官制度。言官由都察院和官员、家庭、礼物、士兵、刑事和工程六个部门组成。他们的等级不高,但他们可以监督皇帝和大臣,他们有权维护规定。明代监察制度完善,设立了都察院、御史监察、六科专门负责违反监察制度的组织。都察院“职专纠勃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组党,作威福乱政者,勃勃。凡百官残忍腐败官纪人,勃。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乱成宪,希进用者,勃”;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官邪,或露章面勃,或封章勃”。六科“掌侍从、规诫、补宽、检查六部百司之事”。正是有了这些制度规定,这些言官敢于向神宗疏请立王子,他们可能会因为争议而被判刑,但也留下了“清流”的美誉。
为什么明朝的文武大臣反对明神宗的废长立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