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古代律师,每个人都会想到什么?以下是相关的历史事迹。
由酒井雅人、新垣结衣饰演《Legal High》可以说是一部好剧。该剧以律师职业为出发点,讲述了两人帮助他人提起诉讼的故事。律师是当今法院审判的必要条件。律师制度的出现也被认为是现代司法程序的进步。今天的律师是西方人。事实上,早在明清时期,中国就有类似西方律师的律师。这个群体和今天的律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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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诉师出现在明代?
有些人会有纠纷,有纠纷就会有裁决。荀子对人性的邪恶有着非常直观和深刻的看法。他说:“如果你生来就有欲望,如果你不想,你就不能没有欲望;如果没有测量界限,你就不能无可争辩”,这可以看作是纠纷的原因。
与以往的王朝相比,明朝是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的时期,明朝经济资本主义萌芽,经济发展推动了其他生产要素,明朝中国人口增加,商人更活跃,流动性更强,明朝皇帝面对庞大的统治群体和频繁的地区交流,掀起了“普法运动”,被称为“挂书,让农民也识丁”。这种全国性的“普法”不仅让每个人都知道法律,而且知道不违法;但它也增加了司法诉讼。一旦别人触及了我的利益,我就必须提起诉讼来保护我的权利。经济越发达,普法工作越进步,诉讼越多。明代两江地区最发达,“两浙江、江西等地,人民好词多,事务微妙,不能忍受,直接去北京投诉。“诉讼的增加直接刺激了新专业诉讼者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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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清诉讼师与今天律师的异同
古代的审判,首先递状纸,有格式,要写文言文,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需要专业人士。明朝以前,状纸只需要找识字先生代写,但到了明朝,诉讼越来越多,专门给人写状纸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也是诉讼师出现的原因。从那以后,诉讼师逐渐发展起来,演变成熟读当代法律,能够争论,甚至成为有枣没枣打三杆的专业人士。和今天的律师一样,普通人不可能读整本法律书。当他们遇到事情时,他们只能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看看在这场诉讼中获胜的可能性。律师和律师都是在审判前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
但律师毕竟不是今天的律师,今天的律师有严格的资格考试,专业要求很高,必须是正式的法律专业,也经过专业培训和实习,同时有严格的专业要求,甚至违反道德,如被告犯罪,但律师必须为他辩护,即使律师非常不情愿。而且诉讼师没有这样的顾虑,作为自由职业者,诉讼师想帮谁就帮谁。明清时期,诉讼师的专业水平并不高。诉讼师必须是读书识字的人,但大多数都是科举考试失败的人。他们了解法庭法律和公文格式,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他们似乎不明白。政府是否有资格考试和考试,导致诉讼师的好坏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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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师的工作
在古代,政府事务复杂,大大小小。审判只是许多工作之一,但审判过程会浪费官员太多的精力。例如,在明成化时期,“江西省吉安市每天有800或900起傲慢的诉讼,抓住了很多人,几岁时无法解决”,浪费了太多的政府资源。古代政府的审判原则尽可能是“利息诉讼”和“无诉讼”。
明朝的审判机制非常完善。很明显,政府审判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轻微事件,包括打架、偷鸡摸狗、邻里纠纷等小事。这种不能上法庭的裁判只能是私人的。朱元璋的《教民号文》说,如果小事上堂“不问虚实先把告人杖断六十”。私下里,一般是在村长等村长的主持下,在祠堂里召开村民大会,双方解释原因,然后以村长的裁决为最终结果,而不是法律明文。中间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当事人是否表达清楚直接影响裁决结果,而古村民相对简单(愚蠢),甚至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地位逆转,他们需要诉讼者代替当事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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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是政府审判的重大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站出来抱怨,提交诉讼师为受害者写诉讼,写下原告、被告的姓名、抱怨的原因、原告的希望等,从而正式开始司法过程。受害者一般不懂文字和墨水,对专业法律规定了解不多。判决的结果完全取决于官员。如果官员受贿曲解法律,做出非法判决,受害者根本不知道,而诉讼者的存在防止了这种情况。
为什么诉师地位低?
今天的律师专业,工资高,社会政治地位高,被称为“金领”。但在古代,诉讼者的政治地位很低。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
@ 传统社会是农耕社会,“农,世界之本”,统治者最希望人们固定在土地上,安全生活。如果诉讼频繁,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利益,那么其他人就会争相效仿。从长远来看,人们的思想将用于如何通过平滑的手段获得,最终导致浪费农业桑树,动摇国家。在《海瑞集》中,当海瑞在浙江省淳安市知县工作时,当地人民提起了良好的诉讼,因此有一种说法是“种肥地总比减肥好”,这意味着最好通过投诉直接获得赔偿。这一观念已成为当地人的共识,特别类似于今天的碰瓷,县官海瑞严厉打击了这一良好诉讼。为了压制诉讼,统治者必须共同承担责任,压制为他人提起诉讼的诉讼者,导致诉讼者地位低下。
第二,古代政府人力有限公司无法应对复杂的诉讼。县官一直是传统社会的基本行政单位。县官作为人民的直接统治者,承担着一个县的行政、审判、盗窃、公安、税收、教育、祭祀等诸多杂务。他精力有限,无法面对复杂而漫长的诉讼。县官上有省政府的监察官僚,县官下有村民的悠悠人口。古代的县官最难做到。如果一件事处理不好,就会立刻传开,名声也会扫地。然而,县官的政绩取决于县的税收和田地。县官的主营业务是想办法维持耕地,增加税收。审判只是县官的副业。审判不能增加政治成就,但很容易成为切断仕途的陷阱。为了防止县官花费大量精力处理诉讼,拖延其他事情,他们必须抑制诉讼。因此,诉讼者的地位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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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者是谋生的手段,为了赚钱,诉讼者不得不鼓励人们抱怨。明清时期最喜欢抱怨的地区之一是徽州。徽州有许多诉讼师。为了争取更多的雇主,打造品牌,诉讼师尽最大努力为雇主争取利益,展示自己的能力。怎样争取利益?常常是夸大其词,进行诬告。比如一个简单的盗窃案,上报衙门,诉讼师就要在诉讼中加油加醋。“诉讼到官,类别是增写,被欧月杀,争财抢劫,入家盗窃,入侵,发尸。如果一个人抱怨,他必须带走他的父亲、兄弟和孩子,甚至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家庭。这加剧了官员对诉讼师的蔑视。《大明律》明确规定:煽动诉讼者,加油加醋,增加罪犯,与囚犯坐在一起,《大清律》继承了这一条。古代官员最厌倦了诉讼师。
总结
虽然诉讼者有很多问题,甚至被收购,从而反向出口伤害原雇主,或者官员和诉讼者串通起诉。然而,诉讼者的出现无疑代表了中国司法程序的进步。古代社会经济基础和官僚制度的原因无法实现专业审判。诉讼者的出现无疑弥补了这一点,帮助受害者维护权益,促进审判公平。
为什么明朝会有诉讼职业?明清的诉讼师和现在的律师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