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夫一妻制家庭……最后的胜利是文明时代开始的象征之一。”这样,中国早在商代早期和中期就进入了文明时代。但我们更熟悉的现实是,从先秦到封建,“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一直在继续。
在这种妻妾之分的现实下,这些女性生的孩子也分为四类:直生子、妾生子、女仆生子、私生子(奸)生子。后三者是与直生子相对的普通儿子。而且出生时间的差异,诸子分为直生子、直生子、普通长子、普通次子等。
[img]474977[/img]
如果事情结束于区分这四种人,那么诸子可能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而拥有天空和地下。然而,早在殷商康丁时期,他的直接“产品”就逐渐被确定为“一夫一妻制”,被赋予了不寻常的意义——取代“兄弟和兄弟”的继承者。普通儿子作为“一夫一妻制”的“意外”,被视为“一夫一妻制”。
二、身份与权力的差异
合法的儿子和普通的儿子,同样的儿子,但他们受到了什么不同的对待?这种差异主要有两个方面:身份和财产的继承。
在中国封建社会,无疑是长子继承制度最能体现自己地位的差异。长子继承最根本的是“立子贵不长,立子长不贤”。其中,“贵”,即“儿子贵”,即母亲妻妾的身份决定了儿子的身份。“长不贤”是指在母亲相同的情况下,只考虑谁更客观,谁更贤惠而不是相对主观。
谁有权继承父亲的地位,就这样通过“立子”和“立子”两个层次来确定。只要是普通的儿子,在继承的第一层就会被否决,不管是否贤惠。即使是同一个妻子出生的第一个儿子,后来出生的儿子也总是比先出生的儿子更没有优势。
诚然,这种以身份而不是能力为标准的明确继承人选择方法可以避免许多争议,无可争议地确定合法继承人。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能力不是首选,继承人可能没有继承的能力。商周王,让殷商倾覆,一开始是以自己的长子身份,打败了普通儿子微子,继承了王位。
[img]474978[/img]
在财产继承方面,合法儿子和普通儿子的情况也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在汉代,一种几乎“平等”的财产继承制度逐渐形成。在唐代,普通人的概念相对较弱,普通人的财产继承被写入法律。(唐朝也是中国第一个将遗嘱继承写入法律的王朝。)
在唐代,只要是被列入户籍的儿子,无论是直子还是普通儿子,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养子,都享有相同的财产继承权。还没有结婚的幼儿可以继承额外的“财富”。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妇女也有一定的继承权。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家里没有男人,妇女可以继承所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女性也可以得到类似于“雇佣金钱”的“嫁妆”。已婚妇女对嫁妆有“专有权”,有时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
因此,封建社会的合法儿子在继承财产方面应该平等,而不是继承身份和地位。然而,合法的儿子,特别是合法的长子,仍然有身份和地位的优势。事实上,他们仍然比其他兄弟有更多的继承优势,以便获得更大的利益。几千年来,在封建礼法的要求下,仍有人站出来反对。
三、反抗典型的直属制度
说到普通人之争,也许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清朝的“九龙夺权”。但在清朝,探春和贾环作为普通儿子的抵抗也非常典型。在贾府的封建家庭中,探春和贾环是赵阿姨小妾的儿子。”儿子是母亲”,虽然兄弟姐妹是贾府的“少主人”,但也会被一些仆人欺负。
[img]474979[/img]
探春和贾环这对兄弟姐妹面对自己观念的枷锁,都试图反抗。虽然探春局限于闺房,但她有不让须眉的野心,一直在努力寻找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虽然她的诗歌不如黛玉和宝钗,但她首先提出建立海棠俱乐部;虽然她缺乏背景,但她提出了“开源节流”的财务管理方法,使大观园比王熙凤更有序地管理;虽然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当大观园被复制时,她仍然抬起头,坚持自己的人格尊严
贾环对普通制度的反抗更加粗暴。第二十五次,贾环用蜡油烫伤了宝玉。第三十三次,他干脆直接诬告贾正宝玉,希望宝玉能直接失去长辈的偏爱。
虽然在《红楼梦》中,探春和贾环最终未能克服根深蒂固的普通制度,但它们确实是两种反抗的典型例子。他们的存在也表明,随着制度的固化,普通人的分歧对人们的影响已经大于积极。
“子以母贵”、虽然这些制度和概念已经流传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们都适应了传统的封建社会。当封建已经消失时,“生活与平等”更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古代的普通儿童只是不想嫉妒,现在可能很难。
历史上,直子、长子、直长子有什么区别?直隶之分是怎么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