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给大家带来青苗法的故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继续往下看。
宋代人王安石,唐宋八大家之一,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也是一位前卫的改革家。宋朝(北宋)神宗朝时,王安石上台,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开始了熙宁的变法。
先不说这次变法对朝野的轰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党争。王安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保甲法、青苗法、市役法等。离人民最近的青苗法真的对人民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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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青苗法,就是政府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以低息借钱或者粮食给有需要的农民,然后在收获后还本付息,帮助农民渡过难关。王安石的想法是好的,真的是为了农民。对于以耕地为生的农民来说,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来自耕地,而耕地通常每年收获两次或一次。当他们没有收获时,他们只能靠储存粮食勉强度日,而收入差的人有时甚至可能向富裕家庭借高利贷度过这段时间。
青苗法的出现为他们提供了官方的借贷方式,不用担心高利率。另一方面,此举也增加了朝廷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北宋朝廷此时因冗余而无法抵消的财政收入问题。这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措施。
然而,无论系统的想法有多好,当实施时,有时不会像预期的那样顺利,甚至效果也会大大降低。一个好的系统最关键的是下面实施的人。在实施青苗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缺点,其中有两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一个是强制摊位,另一个是官员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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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摊派。王安石在实施青苗法时,遵循“不愿请人,不抑制”的原则。为了使青苗法在全国顺利进行,王安石将青苗资金的分配和收回作为地方官员绩效考核项目之一。因此,在王安石设想的制度中,执行官员必须廉洁奉公,廉洁不受权力和金钱的影响。,一旦任何事情都与金钱和权力挂钩,原本简单的事情就会成为利欲熏心的人的遮羞布,成为他们繁荣昌盛的跳板。
自从青苗钱成为官员考核的重要项目以来,地方官员基本上使用强制摊派的手段,让自己的政绩看起来不那么难看,以保持头上的乌纱帽或更进一步。这导致家庭没有必要向朝廷借钱的人被迫承担这部分债务,但家庭陷入了困境。对于已经需要这笔急救资金的农民来说,政府将不择手段地向富人借钱,以收回债务,最终增加生活负担。
官员冒领。青苗法的接待对象是农村农民,官员或为朝廷工作的人一般不在这一范围内。正如前面所说,官员有一个评估项目。为了满足评估要求,强制分配是一种手段,自己或他人冒领也是一种手段。总之,只要在脸上愚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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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样一来,首先,有需要的农民就不能借钱了。每个地方的青苗钱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如果超过这个限额,他们只能在秋收后归还青苗钱。二是冒领者借此机会放高利贷,从中牟利。农民在借不到青苗钱的时候,必然会选择其他的贷款方式,冒领者会以比青苗钱更高的利息借钱给农民。这样,就会形成恶性循环。钱还完了,家里就没钱了,还得借钱,反复借钱还钱,甚至最后债台高筑,家破人亡。
从《青苗法》中不难看出,王安石希望人民和国家取得双赢的局面,值得借鉴。问题是,青苗法就像一个概念的原型,给执行官员留下了太多的可操作空间。本来青苗法的利息只有两分,但对农民来说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一些贪官巧妙地命名,把两分变成四分甚至更高,这增加了人们的负担。因此,青苗法未能从上到下形成完整的制度,存在诸多遗漏。相反,它已经成为执行官员晋升和圈钱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并没有让人们从中获得利润,而国家的利润自然很少。
青苗法真的对人民有利吗?最终达到目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