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和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始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初司礼监权力不大,但处处受限。司礼监的崛起离不开明朝的“票拟”制度,最终诞生了王震、刘瑾、冯宝、魏忠贤等权势汹涌的大太监。
司礼监成立之初,权力被牢牢束缚在内廷
内廷宦官机构在明朝成立之初就开始成立,随着宦官数量的不断扩大,这些管理机构也在经历不断的调整和增加。
司礼监最早出现在洪武17年4月(1384年),“司礼监,掌宫廷礼仪,正旦、冬至等节日,命妇朝贺等礼物,掌班仪注,纠察内官违法者”。由此可见,司礼监成立之初只有两项职责,一是负责宫廷礼仪(包括命妇朝廷和上朝制度),二是负责监察宦官违反礼法事务。
洪武28年(1395年),朱元璋对宦官进行了第二次全面调整,司礼监的职权改为“掌冠婚丧礼仪、丝绸与御前勘合、奖励笔墨书画、长随当差使等。,以及督光禄司提供宴会。”也就是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四项事务:御前勘合、内使等。出门,奖励笔墨书画,督促光禄司提供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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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宦官管理机构统称“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司礼监、御马监、内官监、司设监、御用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丝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八局(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局、司园局)。司礼监是“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衙门,也是整个宦官制度中权势最高的衙门。
然而,虽然明初的礼品监督地位很高,但其权力仍然被牢牢地限制在内廷。朱元璋曾明令“内部部长不得做政治事务,犯罪分子被斩首”,并禁止与内部官员和监事进行文件交流。为了防止其权力扩张,朱元璋甚至不允许太监和宦官阅读和阅读。
司礼监权力的扩大源于明朝特殊的“票拟”制度
在永乐和洪熙年间,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监督,皇帝开始将宦官派往军事、政治等重要职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他们的权力,但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并不是所有被重用的宦官都来自司礼监。
直到宣宗时期,明宣宗才在宣德第一年(1425年)成立内书堂,命令翰林官教授小奈阅读和识字。宦官的培养为宦官干预政府提供了理论基础。司礼监权力急剧扩张的关键事件源于明宣宗时期创建的“票拟”制度。
虽然明朝从永乐年间就建立了内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事务,但当时主要由皇帝审查,审查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不仅乏味,而且费力,所以明宣宗开始让内阁杨士奇和其他人参与审查,并在纸上写审查建议,与皇帝一起,最后由皇帝审查。
票务制度无疑大大降低了皇帝的工作量。对于各种事情,皇帝不再需要查阅各种信息并详细思考,而只需要根据内阁提供的一些意见选择一个他认为合适的。虽然这种票务制度使内阁有了更重的议政权,但此时的决策权仍然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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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宣宗后,由于继位的明英宗只有八岁,主管太后张不能直接与内阁讨论,所以他要求内阁负责门票,然后由太监根据目的批准,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太监开始为皇帝处理最可靠的助手。正统后,皇帝除了每天批阅几本奏章外,大部分都交给了司礼监。司礼监开始正式参与朝政,为其最终崛起奠定了基础。
正是正统之后,司礼监一方面逐渐将宦官衙门的主要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如守卫太监的调度、监督京营、负责东厂等。另一方面,掌握批红权限的司礼监,已成为掌印太监、秉笔太监为首的内廷内阁。到明武宗时,司礼监太监“遂专掌机密,凡进御章奏,降帝批疏,无不经其出纳”,其实已成为内相。
同时,由于制度原因,内阁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礼品监督的制约。毕竟,“内阁门票的计划必须取决于内部监督的批准”,也就是说,虽然内阁有权制定意见,但礼品监督有一定的最终决策权。当然,虽然明朝的礼品监督有很大的权力,但它的权力毕竟依赖于皇权。因此,虽然礼品监督可以抑制外国法院,但一旦他们失去了皇权的支持,他们就很容易崩溃。
为什么明朝会设立司礼监?这是什么样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