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汉武帝,西汉第七位皇帝,在他执政期间军事实力的扩大离不开军事资源的扩大。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除了原来的征兵制度外,汉武帝还以各种方式补充士兵。武功爵士制度是汉武帝扩大士兵的常用途径之一。早在战国后期,秦律就提到了堕落罪和冗余罪。任何被指定为堕落罪的人通常都必须被派往附近。汉高祖后,没有堕落制度。
为了扩大兵力,汉武帝重新实施了降级罪,但具体做法与秦朝略有不同。秦朝的降级对象包括死者、犯罪官员、女婿、商人和吕左。汉武帝列出了七种降级对象,实际上可以分为四类:一种是有罪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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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死亡,即逃离无户籍的人。@ 赘婿,赘子,即赘婿。第四,商人,包括贾人,有市籍,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即现在和过去的商人和商人的后代,是当时实施重农抑商政策的具体措施之一。除七科堕落外,汉武帝还恶少年,即犯罪或者有犯罪嫌疑而未被判刑的人。后来汉昭帝之后,他还原谅了刑士,即被判刑并被皇帝赦免的罪人。
汉武帝多次大规模派刑徒为兵。入伍后,有的单独编队,有的与普通士兵混合编队,或屯田,或守边,或修建长城,或出征打仗,在西汉边防建设和御敌作战中发挥作用。招兵是汉武帝扩大兵源的另一种方式。招兵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楚汉相争时,汉高祖除征兵制外,还临时使用招兵。汉高祖确实采取了范目的建议,招募了养人为兵。但当时招兵的次数和数量都非常有限。
汉武帝时期,战争从平息内忧转变为反击外患。当时的外患主要是指匈奴,需要大规模使用骑兵来对抗匈奴。这种骑兵需要长时间的严格训练才能掌握骑射技术。然而,征兵制招募的丁庄服役期为一岁,很难满足这一要求。早在汉文帝时期,赵错就指出,边塞士兵很难与匈奴竞争。
@ 匈奴战争持续多年,士兵伤亡惨重,迫切需要大量补充士兵。因此,汉武帝再次开始招募士兵。当时,主要有两种招募方式。一种是临时招募,用于补充战斗或执行其他任务时士兵的不足,然后被解雇。例如,在天汉初年,苏武和副中郎斥责了100多名士兵,如张胜和假官员常惠出使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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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长期的职业士兵,用来形成精锐的常备军。例如,南方军队的门,北方军队的八名队长,属于这一类。招聘人员必须是自愿的,招聘人员一般也需要有强大的身体、体力、技能、智力和勇气。一旦批准参军,政府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如果你是一个罪犯,你也可以减刑。作为一名常备士兵,父亲和儿子经常成为世界士兵。
汉武帝后,随着土地私有制的深入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破产流亡,招募的兵力越来越多,兵力也越来越多。西汉招聘,出于自愿,有一定的报酬,一般选择后,身体强壮,也是专业士兵,可以经过长时间的训练,起初战斗力很强,在反击匈奴战争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后,征兵逐渐成为西汉集兵的重要途径,形成征兵兼行的局面。这说明原兵农合一将朝着兵农分离的方向发展。
扩大汉武帝兵源的另一种方式是使用少数民族士兵。楚汉战争期间,汉高祖曾使用过北方的楼烦兵、北浣兵、东南的百越兵和西南的蛮夷兵。汉文帝时,晁错又提出了以蛮夷攻蛮夷的策略,建议与边民一起用归降的“蛮夷”来防御匈奴。汉武帝开始实施赵错的计划,不仅征集了义渠胡人等国内少数民族参军,还将匈奴骑兵、南越楼船士、西域国家等大量附属少数民族军队改编为汉军,参加了北京道的警卫、边防或周边民族。
比如对于匈奴来说,除了将乌桓迁入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还起到了原匈奴相国赵信、桀龙、原匈奴王赵安稽、原匈奴老义高不识、仆人朋友、原匈奴老义因淳复陆支、原匈奴老义楼抄王伊即轩、原匈奴介和王成产、带领匈奴降军出征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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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于义渠的胡将如公孙贺,公孙敖也与卫青一起攻击匈奴,积功为侯。对西域而言,汉武帝曾在太初元年命李广利统击大宛。对于南越来说,汉武帝在元鼎五年命伏波将军、楼船将军、戈船将军、将军分兵四路讨伐,其中许多南越士兵归降。此外,戈船将军严格,下将军甲和另一位将军是南越将军。在这场战斗中,汉武帝命令越归义侯遗发兵征服西南夷兵,除了使用归降的南越水军。
汉武帝采取了以夷为夷的政策,大规模使用国内少数民族,减少少数民族军队。它不仅减轻了内郡人民的兵役负担,节省了国家远程支付的财政费用,而且扩大了西汉的兵力,改善了兵力结构,弥补了内郡汉军未经授权的射击和水战缺陷,促进了战略战术改革,为打败匈奴和统一周边民族提供了保障。
汉武帝时期,长期对外用兵,战争频繁。在汉初奖励军功的基础上,武帝重新建立了武功爵士,鼓励士兵英勇作战。先秦军功爵士已经建立,西汉建国之初就按军功奖励爵位。然而,在文景时期,由于大规模战争的减少,军功爵士制度的作用逐渐减弱,人民爵士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爵士制度逐渐流于滥用,失去了奖励军功的意义。
随着匈奴战争的大规模反击,军事奖励问题被提上日程。六年六月,汉武帝下令大臣讨论具体的奖励方法。设置武术爵士奖励军事功能。根据这一建议,武帝设置了武术爵士11级,即造士、闲舆卫、良士、元军士、官首等。士兵们根据战功的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爵位。被爵士后,他们经常要给予奖励。一般可以免役、减罪、封侯、当官,也可以转卖给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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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授予武功爵的条件,史无明载。但从一些已经发现的汉简记录中可以看出,它通常是基于杀死敌人的数量。说明赐爵的标准与杀死敌人的身份有关。武功爵制的设定,在汉武帝时期,封侯者几乎都是行军出身,立有战功者。据统计,这一时期封侯爵总数为89人,其中将军为侯者53人,匈奴等少数民族被封侯者29人,占侯爵总数的92%;只有7个人因为外戚或承父爵而不是军功而成为侯者。
结语
这组数字表明,汉武帝时期的武术爵士制度已经完全实施。汉武帝不仅奖励了爵禄的军事功绩,而且奖励了大量的金钱。如果将军卫青攻击匈奴,武帝会一次给黄金。金钱、爵禄、食城,以其巨大的诱惑,激发了大多数官兵杀敌的热情,在提高西汉军队的战斗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汉武帝军事改革的又一次成功。
汉武帝为扩大兵源做了什么?效果如何?